嘉定区税务局办税大厅地址

嘉定区税务局办税大厅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真南路42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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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的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的全面, 履行全面从严治,负责的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税收、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3、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4、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和、省提供决策参考;

5、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6、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7、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8、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9、负责专用、普通和其他各类。负责税收、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10、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11、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12、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13、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14、完成委和、省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

后嘉定税务所上班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夏令时13:30-16:30))职能范围,负责嘉定区户管纳税人常用涉税事项办理、纳税咨询及税法宣传。

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税务所地址:嘉定区叶城路925号邮编:201900 电话:390293 69530518。

上海税务局在哪里或者徐汇区、长宁区税务部门在哪

市局税务登记中心 陆家浜路1060号

徐汇区税务局 桃江路39号

长宁区税务局 天山路18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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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务局地址如下:

浦东新区税务局 杨高中路2980号

财税一分局 常德路175号

财税二分局 常德路319号

财税三分局 中山南路865号

财税四分局 中山南路865号

财税五分局 石化地区卫新路8号

财税六分局 陆家浜路1054号

财税七分局 建国中路31号

财税八分局 常德路319号

黄浦区税务局 新桥路68号

卢湾区税务局 斜土路313号

静安区税务局 昌平路9号

普陀区税务局 北石路579号

闸北区税务局 中山北路198号

虹口区税务局 临平北路35号

杨浦区税务局 黄兴路402号

闵行区税务局 莘浜路280号

宝山区税务局 淞滨路28号

嘉定区税务局 城中路75号(现暂为塔城路265号)

金山区税务局 朱泾镇临源街538号

松江区税务局 西林北路357号

青浦区税务局 青浦镇城中西路80号

奉贤县税务局 南桥镇宏伟路52号

南汇县税务局 惠南镇东路2686号

崇明县税务局 城桥镇路60号。

上海办税服务厅地点查询

上海办税服务厅地点查询

税务是税收事务工作的简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税务是泛指以权力为依据的税收,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上海办税服务厅地点查询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查询流程:

步:微信搜索“上海税务”公众号并关注,然后点击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在下方菜单栏中找到“涉税查询”—“大厅流量查询”,然后点击进入下一步;

第三步:然后进入“大厅流量查询”页面,选择办税服务地点,下图是以浦东新区为例,点击即可查询浦东新区各个办税服务厅的办理服务人数、联系电话、办公时间以及办公地址。

拓展相关

各区县税务局,市税务三分局、自贸区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提升个人网上办理涉税事项的便捷性与实效性,市局将“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系统”的各项功能整合并入“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该平台自2016年1月1日起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在该平台通过使用纳税信息、上海市民信箱实名制用户信息、办税服务厅获取注册码等方式进行实名注册。原“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系统”注册用户自动变更为“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注册用户。

二、注册用户可通过上海税务网站或直接输入域名即可登录“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办理代扣代缴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查询,《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下载、打印、验证,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网上申报等各项业务。微信、客户端登录渠道将于2016年2月1日、3月1日相继开通发布。

三、在注册用户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网上申报时,“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将依据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已申报信息进行自动预填列,注册用户应核对预填列信息,对需要修正的栏目进行更正,确认无误后发送申报。

四、启用“上海市个人网上办税应用平台”是本市优化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纳税服务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各分局要加强宣传推广工作,上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窗口部门要耐心细致解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

五、各分局要高度关注纳税人反馈的信息,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局,以利于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