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和质押的区别_抵押和质押的区别通俗易懂
抵押与质押有什么区别
2、抵押: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一、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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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1、质押:质押的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
二、标的物不同
1、质押: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三、方3、管理财产的义务区别。抵押的管理义务是抵押人,抵押权人没有管理财产的义务,但质押权人有义务管理财产,出质人没有管理财产的管理义务。式不同
1、质押: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法律分析:(1)合同标的不同:质押合同的合同标的为动产或者是权利;而抵押合同的合同标的为不动产和动产。(2)合同生效日期不同:按照法律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自质押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3)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属对象不同:抵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不归债务人占有;质押合同担保期限内担保物归质权人占有。
参考资料来2、抵押与质押都应以书面形式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源:房产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前款规3、权利不同。借款人抵押物品只具有担保效力,而质权人则拥有物品的支配权以及留置权;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2、特征区别。抵押的特征就是房产不可以被转移和占有,自然是可以被转移和占有标地物。
二、质权与抵押权的共同点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1、财产不区别。抵押标准物是动不动产,指的是房屋,机器或者交通工具等除外,质押标的物一定要是动产或者权利的凭证。法律主观:
2、抵押: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1、,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除签订 抵押合同 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抵押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质权的成立与保持则与抵押权不同。质权的成立,除签订 质押合同 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占有于债权人,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参质物占有的继续也是保持质权的条件,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
2、第二,标的物有所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抵押权一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交叉。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
3、合同中都不得约定,当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或质权未受清偿的,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抵押权人或质权人所有。
4、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都有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规定。
5、抵押物与质押物都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合同与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6、抵押权与质权与其各自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同时消灭。
7、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出质财产。
9、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补足;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超过债权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13、抵押人可用依法有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等权利设定抵押;质押人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等。
三、抵押权与质权的效力
按照物权的一般原理,成立在先的物权优于成立在后的物权,因此在同一财产上先设定质权的,原则上应当依质权在先、抵押权在后的顺序清偿。但是抵押权登记公示的时间是确定的,而质权的设定时间难以认定,担保人有可能在设定抵押后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以质权设定在先为由,对抗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然而要推定担保人恶意必须有一定标准,可以比照担保法第四十九条关于抵押物转让时告知义务的规定,规定动产抵押时若抵押物上有质权负担的,担保人对债权人有告知的义务,否则便可以推定其是恶意的,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应当赔偿抵押权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10、无论抵押或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都享有对该抵押物或质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2、抵押:按照法律规定,抵1、抵押权与质权同为担保物权。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记受理机关应当是该财产的管理机关,如土地使用权的抵押登记为土地管理机关、船舶、车辆的抵押登记机关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等。法律分析:1、标的不同:抵押的物品一般是不动产,而质押的物品则是以动产为主;2、效法律依据:《中华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力不同:抵押物品需要经过登记才是有效的,而质押物品只需要占有即有效;3、权利不同:借款人抵押物品只具有担保效力,而质权人则拥有物品的支配权以及留置权;4、变现方式不同:抵押物品需要通过拍卖才可兑现,而质押则是直接变卖。5、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质押区别
8、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 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的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抵押质押区别如下:
2、效力不同。抵押物品需要经过登记才是有效的,而质押物品只需要占有即有效;1、标的不同。抵押的物品一般是不动产,而质押的物品则是以动产为主;
4、变现方式不同。抵押物品需要通过拍卖才可兑现,而质押则是直接变卖。
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由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法一、抵押权跟质押权的区别律依据
《中华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简述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什么
一是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
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二是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三是担保范围有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中华11、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转让所得价款应提前清偿债权。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1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以股票出质设定质押,由于股票市场电子化,股票无须移转占有。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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