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公章管理使用制度,行政单位公章管理规定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小华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行政公章管理使用制度 行政单位公章管理规定行政公章管理使用制度 行政单位公章管理规定


行政公章管理使用制度 行政单位公章管理规定


行政公章管理使用制度 行政单位公章管理规定


行政公章管理使用制度 行政单位公章管理规定


1、法律分析:1.单位公章由专人管理,并做好详细的审批、用印记录。

2、2.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登记制度,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公章需经主管批准,重要事项须请示主要批准。

3、3.普通稿件、文件的盖章由办公室审核把关,重要稿件须征求办公室负责人意见,视情况由主管或主要审批后用印。

4、4.未经办公室及主管同意,个人不得携带公章外出办事;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公章。

5、5.公章使用流程。

6、单位公章(纪委、监委、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财务公章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部室公章由所属部室分别管理。

7、公章使用流程如下:办理人员(请示主要或分管)主要或分管(签字)办理人员到公章管理部室登记用章:注明使用公章名称、用章资料名称、用章日期、份数、经办人姓名。

8、6.单位公章使用必须由相关审核签字并经办公室审核登记后用印,部室组公章必须由其主管审核同意后用印。

9、7.公章保管人员要严格用印流程,妥善保管公章,严防私用或丢失。

10、法律依据:《中华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抢夺、毁灭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并处罚金;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罚金。

11、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并处罚金。

12、伪造、变造、买卖居民、护照、保障卡、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并处罚金;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