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法意义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法律分析:《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法规。该办法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压实平台主体、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制度规则。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法意义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法意义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法意义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法律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日常管理和执法活动中加强协同配合。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掌握的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与其实际经营地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
第三十四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案件调查、处置、缺陷消费品召回、消费争议处理等监管执法活动时,可以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提供有关的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提供,并在技术方面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监测工作。
为网络交易经营者提供宣传推广、支付结算、物流快递、网络接入、托管、虚拟主机、云服务、网站网页设计制作等服务的经营者(以下简称其他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网络交易违法行为,提供其掌握的有关数据信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网络交易经营者有违法行为,依法要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其他服务提供者采取措施制止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其他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嫌违法的网络交易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与涉嫌违法的网络交易行为有关的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二)查阅、与涉嫌违法的网络交易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等有关资料;
(三)收集、调取、与涉嫌违法的网络交易行为有关的电子数据;
(四)询问涉嫌从事违法的网络交易行为的当事人;
(五)向与涉嫌违法的网络交易行为有关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依法需要报经批准的,应当办理批准手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
第三十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网络交易经营者提供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中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第三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网络交易经营者实施信用监管,将网络交易经营者的注册登记、备案、行政许可、抽查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并公示。对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前款规定的信息还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网络搜索引擎、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等途径公示。
第三十八条 网络交易经营者未依法履行法定和义务,扰乱或者可能扰乱网络交易秩序,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职责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是什么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是一种网络交易规范制度。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法规。该办法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压实平台主体、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制度规则。
在中华境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以及在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信息网络活动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都适用网络监督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
《中华消费者权益保》
第四十四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第二十九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建立检查制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发现平台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损害利益和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平台住所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日常管理和执法活动中加强协同配合。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将掌握的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与其实际经营地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是什么?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指导督促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更好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原《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办法》是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的重要部门规章,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细化完善,制定了一系列规范交易行为、压实平台主体、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制度规则,对完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体系、持续净化网络交易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的网络交易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拓展资料
《办法》共5章56条,包括总则、网络交易经营者、监督管理、法律和附则等内容。《办法》明确了网络交易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提出推动完善多元参与、有效协同、规范有序的网络交易市场治理体系,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
《办法》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便民劳务”和“零星小额”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了具体界定,即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具家电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或者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法无须进行登记。 针对网络交易新业态监管问题
《办法》对当前“社交电商”“直播带货”等网络交易活动中的经营者定位作出了明确规定。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同时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通过上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 针对压实平台问题
《办法》规定了平台应当每半年向住所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平台要对平台内的经营活动建立检查制度,并对违法行为及时处置和报告;平台不得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不得通过各种手段禁止或者限制平台内经营者自主选择多平台经营、自主选择快递物流等交易辅助服务提供者等。 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办法》要求,经营者不得将搭售商品等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同意,不得将消费者以往交易中选择的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选择;要求自动展期、自动续费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以及展期、续费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等。
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有何亮点?
的亮点就是很好的保护了网络用户们的合法权益,而且这样也能够净化网络环境,并且也能够保障网络的风气。
3月15日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网络交易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主要是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亮点就是进一步的落实了关于电子商务法律的一些重要规章制度,并且进行了一定的完善。
网络交易监管出新规,这是否意味着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
是的,这一行为的出现能够很好地帮助我们在网上消费的时候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断的保护好我们的权益
所有的新规定,或多或少对于消费者来说,都能在不同方面得到保障,网络交易在现阶段的确是有很多问题,新规出了之后,也会对现阶段的网络交易管理更加规范。
我觉得是的,现在的网络越来越乱,不能是法外之地,确实也是需要出台相关的政策,来保护消费者,
是的,是对公民一种负责的态度,让我们受到了更好的保护,应该继续发扬,值得鼓励。
是的,大部分出台的这些政策都是为了保护顾客的权益,能够拥有一个更好的购物环境。
是的。这次出的新规可以保证消费者权益,对网络交易也有更加明确的指示。
是的。因为这样可以让很多的卖家都会被此条法律法规管着,让他们不敢再做那些丧良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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