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应对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3.对隐患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并登记后,进入隐患治理流程,发现重大隐患,还需上报当地安全门,并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中的重大隐患治理流程治理。
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职责
隐患治理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建立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隐患的整改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措施和临时防范措施、整改资金、验收标准及验收人,俗称“五定”,隐患治理台账也称“五定”表;
2.整改人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如需临时防范措施,还应在整改期间落实临时防范措施)并上报验收人;
3.验收人按验收标准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同意隐患闭环,评估不合格要重新进行整改;
4.每季度及每年要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分析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例如可以分析不同类型隐患占比,也可以按不同月度季度等不同周期对比分析等,除此之外建议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同一类型的隐患是否存在反复发生情况,要深入剖析原因,分析是否存在制度、机制缺陷以及之前治理措施的有效性,以便持续改进;二是同一区域发现隐患的数量是否存在持续增长的情况,持续增长的区域要重点分析区域内相关管理人员安全落实情况或者其他原因。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什么?
1.制定隐患排查或方案;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隐患监督管理,防止、预防和减少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其结果、奖励办法。
公司主要负责人
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制。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各工段为分管安全生产的人,对本工段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公司报告。
安督办负责
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公司各职能部门
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排查并治理。
财务处负责
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生技处
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隐患
含义
分类
隐患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
对于重大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在隐患治理过程中,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督办应进行。
隐患信息档案的建立
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隐患信息档案。
奖惩
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兑现,由安督办申报,批准后实施。
各班组对员工上报的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对部门和相关人罚款200——500元。
对发掘隐患不力,而又发生的部门将按照本单位《工伤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隐患排查内容包含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情况和什么等
法律主观:法律分析:隐患排查内容包含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落实情况和 人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 、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以及管理缺陷等。 法律依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法律客观: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2.按或方案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
对于重大隐患,生产经营单位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或者重大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防控的主体。根据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等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原则安全生产。
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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