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范围如何确定 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如何确定
占股多少可以合并报表?
公司对公司之间持股比例达到多少才可以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范围如何确定 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如何确定
合并报表范围如何确定 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如何确定
求采纳
央企股权比例多少可以合并报表
国有企业和一般公司制企业一样,合并财务报表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1.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应当纳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通常包括如下三种情况:
(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2)企业应当考虑影响潜在表决权的所有事项和情况,包括潜在表决权的执行条款、需要单独考虑或综合考虑的其他合约安排等。
3.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对潜在表决权的考虑
(1)所称潜在表决权,是指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不包括在将来某一日期或将来发生某一事项才能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或才能执行的认股权证等,也不包括诸如行权价格的设定使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转换为实际表决权的其他债务工具或权益工具。
(4)不仅仅要考虑可能会提高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的潜在表决权,还要考虑可能会降低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的潜在表决权。
(5)潜在表决权仅作为判断是否存在控制的考虑因素,不影响当期母公司股东和少数股东之间的分配比例。
财务合并报表的股份比例
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2006)》财会[2006]3号
第六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控股,起码大于50%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如A公司直接拥有B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50.1%,这种情况下,B公司就成为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必须将B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
占股30%能合并报表吗?
股份占到多少需要合并报表 14.8
超过25%。
总公司占分公司多少股份,可以财务财表合并
按照业务实质,一般是50%以上,但是也有50%无法控制就可以不合并的
如果低于50%如果其他股东分散,可以达成控制的,也要合并
一切以业务实质为准,50%只是个参考标准,要结合实际考虑
混合所有制有股份超过25%是否合并报表
要看对其是否形成控制,只要形成控制,无论什么比例都要合并。如果没有形成控制,无论什么比例都不合并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由谁来合并
最近,举办了《上市公司合并案例研讨会》,出席会议的有有关部委负责股份制事务的同志和部分金融证券专家和法律专家。与会者听取了调查组有关对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合并的若干案例调查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与会者一致认为,面对当前不时出现的由上市公司参与的企业合并行为,其中的问题应当引起 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你报(刊),以便你们了解和掌握。其中有关观点可以摘登,但尽量完整,以免引起误解和错误仿效。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企业间的收购与合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结果,是企业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不可缺少的手段,它有利于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资金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应当允许企业进行探索和试验。某些上市公司进行合并的探索,为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完善证券市场管理而揭示有关的矛盾和问题,其积极改革、勇于探索的精神是应当肯定的。但是,有上市公司作为主体参与的收购、合并活动,对股票市场将产生重大影响,必须有明确的运作规则。由于当前有关法规对于公司合并只是做了原则上的规定,而相关的法规缺乏必要的衔接,使上市公司作起来缺乏明确的、具体的政策、法律依据。从会上研讨的案例来看,暴露出很多问题。 专家们认为,当前股份制企业试点过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在《公司法》生效后,定向募集公司面临着走向何方的困感。而以换股的方式与上市公司合并,不仅仅是一般的公司重组问题,而且涉及到上市公司的股本变动;变动后的结果往往是使上市公司增加了股、法人股或内部职工股,由此使股票市场又增加了潜在的扩容因素,使股票市场的宏观管理增加了新的难度。如果不加以监管,由此产生的“效应”可能为股票市场的规范化和上市公司运作的规范化带来新的障碍。 有的专家指出,某些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合并过程中的行为不仅违反现行法规,而且不符合惯例。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被合并的对象是违规发行的定向募集公司,根据办公厅1993年4月3日颁发的《办公厅转发体改委等部门关于立即制止内部职工股不规范做法意见的紧急通知》和1993年7月5日体改委颁发的《关于清理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持股不规范做法的通知》等文件,有些被合并的公司属被清理对象。但是在合并前,这些公司存在的内部职工持股超比例、法人股不到位、股本总额不足法定标准等问题都没有按规定进行处理。有的法律专家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样的公司均属不具备法定资格的无效法人,上市公司与上述公司签订的合并协议应当是无效合同。因此,这样的做法,在法律上是不严肃的。第二,作为上市公司因合并而增加了股份,今后势必有如何上市流通的问题,而个别企业对本单位职工已做了可以上市的承诺,这无疑是想开辟新的上市渠道,有的专家认为按《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这种换发股票的行为应属“未按规定程序和范围发行股票”,是应当受到处罚的。第三,合并前没有履行必要的评估和审计程序,合并各方在合并前没有清理债权、债务。有的专家认为,这样的做法使股份转换失去了科学、公正的依据,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换规则。第四,有的专家认为,个别地方 有关部门在合并各方存在不规范问题的情况下,未能执行和体改委的有关规定而出具文件批准,这种行政机关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使不规范的企业合并行为变得更加复杂化。 有的专家指出,某些上市公司在合并过程中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实际上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虽然一时迎合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但上市公司本身最终要受到市场规......>>
允许上市公司将相对控股40%的子公司合并报表吗
他已经对这个子公司实施了控制.只不过不是控股控制.而是协议控制.
控股35%有没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可能 50分
在我国,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包括:(1)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被投资企业,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况1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和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2)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资企业。母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应纳入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 1通过与该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的表决权。2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该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3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超过半数以上)4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表决权。(3)确定合并范围应考虑的其他因素。
我国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有哪些
一、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第七条规定,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第八条规定,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关于公司合并的多数成员;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第九条规定,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
新准则在确定合并报表范围时,既重视数量标准(半数以上),包括直接拥有、间接拥有、直接加间接拥有;又强调质量标准(实质控制)。无论是量的标准还是质的标准,其实质都是“控制”。但这种双重标准的存在,产生了一个弊端,即在对间接控股和交叉控股的处理上,造成了一种混淆不清的局面,直接影响了可理解性和可作性。下面通过举例加以说明。
(一)多层控股
(二)交叉控股
二、母公司控制的特殊目的主体也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判断母公司能否控制特殊目的主体应当考虑如下主要因素:
2、母公司具有控制或获得控制特殊目的主体或其资产的决策权。比如,母公司拥有单方面终止特殊目的主体的权力、4、各子公司之间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子公司对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比照上述规定,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或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变更特殊目的主体章程的权力、对变更特殊目的主体章程的否决权等。
3、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具有获取特殊目的主体大部分利益的权力。
4、母公司通过章程、合同、协议等承担了特殊目的主体的大部分风险。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条件
笔者认为,在确定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时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优先考虑加法原则,即实际拥有一个企业经营、财务决策及获益的权力,无须计算有效的持股比例,就可以直接将子公司纳入母公司的合并范围。对持股比例的计算,由于乘法原则得出的实际持股比例体现的是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比例,比加法原则的结果更为科学合理,所以应该采用乘法原则编制合并报表,计算合并数额,即在确定合并范围时应运用加法原则,在编制合并报表确定持股比例时应运用乘法原则。在决定是否需要将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需要考虑以下条件:
控制关系:母公司必须能够对子公司进行实质性的控制。通常,控制是指母公司拥有超过50%的投票权或股权。
长期投资意图:母公司拥有子公司的股权,并打算长期持有投资。如果只是暂时拥有股权或有出售的意图,一般不会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实际掌控:母公司必须能够实际控制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包括决策权的行使和影响对子公司政策重要事项的决策。
财务报表可获得性:子公司必须能够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信息,以便母公司能够编制合并报表。拥有控制权,母公司必须在子公司中持有超过50%的投票权,或者具有足够的股份和权益,可以对子公司的重大事务产生实质性影响。
长期投资意图:母公司必须有长期持有子公司的意图,而不只是暂时的投资。共同经营:母公司必须与子公司共同经营,并共享风险和回报。控制实质,母公司需要能够行使决策权,影响子公司的经营政策和财务状况。
在确定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时,公司需要仔细评估各项条件,并根据相关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决策。这样可以确保合并报表的准确性、可靠性和透明度,并提供对整个财务状况和业绩的全面洞察。
1、为什么公司进行合并?
2、公司会计报表是对日常核算的资料按一定的表格形式进行汇总反映和综合反映的报告文件。由于日常核算资料具有零星、分散、量大等特点,为了便于各级管理人员一目了然地掌握企业、单位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情况及其效益,必须将日常核算的资料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口径进行汇总和综合。合并的种类有哪些?
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在母公司
母公司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况: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在母公司编制合并报表中所涉及的公司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
老准则即1992年11月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3条规定:“企业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财会字[1995]11号文规定,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该将符合如下条件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1)母公司直接拥有、间接拥有、直接和间接拥有过半数以上的(不含半数)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2)母公司虽然不持有被投资企业过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但在母公司与被投资企业之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将该被投资企业作为母公司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①通过与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持有该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②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③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利机构的多数成员;④在董事会或类似权利机构会议上有半数以上投票权。” 新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于合并范围的规定则更强调“应当以控制不基础予以确定”。即不论拥有权益性资本的比例为多少,只要能控制,均应纳入合并范围。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不知道你们公司是不是采用了新会计准则,请参阅《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应用指南。1、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是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股份。
2、母公司间接拥有或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股份。
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或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股份。
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包括了哪些内容
7、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对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应当抵销。根据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和的实际情况,我国的具体准则可以考虑包括通用业务准则(主要是基本准则的具体化)、特殊业务准则(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和破产清算会计准则)、特殊行业会计准则和特殊经营方式会计准则。
母公司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股份。关于并入公司做合并报表的确定范围。
3.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非常简单。通常来说,达到“控制”是指拥有50%以上的股权,因为根据经济法中的规定,公司遇到,如果章程没有约定的,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因此一般认为控股达到50%以上就算“控制”。实际工作中要看具体的章程规定。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例题1的就应该是甲、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W直接控制甲公司,间接控制乙公司。
而例题2来说,既然说了是“重大影响”,那就是说没有达到控制啊。没有达到控制自然不需要并入公司做合并报表了。
根据你提出的问题,只有达到“控制”才纳入合并报表,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均不纳入。
你的迷茫在于,例题1中W只是对乙公司达到35%的股份对吧?但是别忘了,W子公司甲还拥有乙公司26%。因此等于W直接拥有乙35%,间接拥有乙26%,合计拥有乙公司61%。间接控制不是相乘,而是直接相加。(另,只有“控制”才谈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根本谈不到间接控制)。如例题1中,W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那么W既不控制甲,也不控制乙。
合并报表的范围是什么
4、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流量纳入合并流量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指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编报的子公司的范围,主要明确哪些子公司应当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编报范围之内,哪些子公司应当被排除在合并会计报表编报范围之外。明确合并范围是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前提。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你要开厂吗》规定,为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都属于合并会计报表的编报范围。根据规定,应该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企业具体是指如下企业 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被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资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确认如何做
2.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情况条件关注环1、母公司为融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特定经营业务的需要直接或间接设立特殊目的主体。球网校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确认如何做
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下:
母公司间接拥有或6、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应当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流量纳入合并流量表。控制(3)不仅要考虑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的潜在表决权,还要同时考虑其他企业或个人在被投资单位的潜在表决权。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股份。
母公司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或控制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股份。
关于会计报表的介绍如下:
现在的会计报表是企业的会计人员根据一定时期(例如月、季、年)的会计记录,按照既定的格式和种类编制的系统的报告文件。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扩展,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的不断增加,仅仅依靠几张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已经不能满足或不能直接满足他们的需求,因此需要通过报表以外的附注和说明提供更多的信息。
会计报表的雏形是一些由企业自行设计的财务记录和分类帐簿,它们反映了会计报表的最初目的为企业的业主记录和反映每天的业务活动情况,这些财务记录随意地、偶然地、时断时续地保持着和进步着。
持股50%能否合并报表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要实质性去分析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除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之外,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除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之外,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对的、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的、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等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无论是小规模的子公司还是经营业务性质特殊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能光从持股比例,如果能控制经营活动就合并,反之不合并。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我国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具体如下: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资本,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扩展资料:
2.母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是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例如,A公司拥有B公司70%的股份,而B公司又拥有C公司70%的股份。
在这种情况下,A公司作为母公司通过其子公司B公司,间接拥有和控制C公司70%的股份,从而c公司也是A公司的子公司,A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也应当将c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这里必须注意的是,A公司间接拥有和控制C公司的股份是以B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为前提的。
参考资料来源:
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是怎么回事
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在确定合并报表范围时,既重视数量标准(半数以上),包括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拥有和控制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是指母公司以直接方式拥有、控制某一被投资企业一定数量(半数以下)的表决权资本,同时又通过其他方式如通过子公司拥有、控制该被投资企业一定数量的表决权资本,两者合计拥有、控制该被投资企业超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资本。直接拥有、间接拥有、直接加间接拥有;又强调质量标准(实质控7、需要说明的是,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该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仍然由本公司决定,本公司也能从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资金调度受到限制并不妨碍本公司对其实施控制,因此,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制)。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 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