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规章制度_中医诊所规章制度合集
诊所备案管理办法2022
1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行政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2022诊所备案管理办法如下:4、面积满足功能需要,并应当根据开展的诊疗范围不同具备下列条件:
3、诊所用房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三)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批准中医医疗机构开业;也不准擅自借用其它机构名称从事中医医疗活动。第九条中医医疗机构在申请开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4、诊所举办人有效件、书、医师执业证书。
5、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明、执业资格证件。
6、诊所规章制度。
7、诊所仪器设备清单。
9、附设房(的品种类清单。
监督管理
中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诊所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诊所管理等情况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行政部门应对辖区内诊所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督检查,有权要求诊所提供相关材料,诊所不得拒绝、隐匿或者隐瞒。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行政部门应当自诊所备案之日起45日内,对诊所备案地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应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撤销其备案并及时向公告。
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1、基本设备:诊桌、诊椅、脉枕、紫外线消毒设备、污物桶等;章总则条为了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中事业的发展,保障健康,制定本例。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体、个体开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中医院校及中医研究机构的附属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医康复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医诊室及一切以各种名称面向而主要从事中医医疗业务的单位。第三条中医医疗机构均依本办法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接受管理和监督。第四条凡批准开业的中医医疗机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及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破坏中医医疗机构的设施,干扰其正常工作秩序。第二章执业第五条中医医疗机构开业,均应向当地县(区)级以上中、卫生行政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批准后方可执业。第六条中医医疗机构的布局,由当地中、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第七条中医医疗机构必须具备下述基本条件:(1)具有中医类别《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身体健康;
(一)中医医院(含中医院校及中医研究机构的附属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医康复医院:至少设病床30张;医师5人,其中主治中医师以上1人、中医师不少于2人;护师、士不少于5人;有相应的剂、放射、检验等医技人员和诊断、治疗等仪器设备。
不足30张病床及相应条件者,不得称医院。
(二)中医门诊部:至少有医师3人,其中中医师至少2人;护师、士2人;并有相应的医技人员和房屋设备。
(三)中医诊所:有2名以上中医师及相应的房屋和设备。
(四)中医诊室:有1名以上中医师及相应的房屋和设备。第八条中医医疗机构开业的审批:
(一)中医诊所、中医诊室,由当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二)中医医院(含中医院校及中医研究机构的附属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医康复医院、中医门诊部、其它以各种名称面向而主要从事中医医疗业务的单位,由地(市)级或其以上中、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一)机构名称、设置科目、床位编制;
(二)卫技人员情况;中医诊所、中医诊室须提交医务人员名单及其有关资格证件;
(三)业务用房产权证书或租赁合约;
(四)诊疗设备及品情况;
(五)与申报规模相称的资金情况;
(2、诊所房屋平面布局图,指诊所使用房屋按照比例标识,注明功能分布和面积大小。六)有关规章制度;
(七)法人代表有关情况及其资格证件。第十条中医医疗机构改变机构名称、增减病床、变更科目、停业、迁移都必须报原批准开业的中、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登记。第十一条中医医疗机构不准聘用未取得中医师、士资格或卫生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从事医疗技术工作。第十二条中医医疗机构张贴、刊登、播放广告,必须经当地中、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其内容只限于单位名称、诊疗时间、诊疗科别、专科特色、医师专长、物、仪器介绍及地址和电话。不得做虚夸宣传。第十三条中医医疗机构的各项收费,必须按当地卫生物价部门批准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价。第三章职责第十四条中医医疗机构是医疗卫生事业设施,要以效益为准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技术作规程和各类人员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十五条中医医疗机构必须保持和发扬中医特色,坚持运用中防治疾病,积极引进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第十六条中医医疗机构要经常对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并要不断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第十七条中医医疗机构有承担预防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义务,并要积极开展中和卫生保健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在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法定传染病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并按规定时间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第十八条发生重大灾害、时,中医医疗机构必须服从中、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积极参加防病治病、抢救伤病员工作。第四章罚则第十九条中医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中、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开业执照等处罚。第二十条未获中、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即擅自开业的,由当地中、卫生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并可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开中医诊所需要什么条件和手续
中医诊所是指在中理论指导下,运用中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调剂、汤剂煎煮等中事服务的诊所,中治疗率。
(一)1、诊所备案信息表。人员
1、至少有12、诊疗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名执业医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具有《中医(专长)书》,经注册依法执业,身体健康。
2、开展中饮片调剂活动的,至少有1名具备资质的中技术人员。
(二)房屋
1、房屋相对;
3、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
(1)开展中饮片和中成调剂服务的,服务区域应当二、中医诊所需要的要求相对;
(2)开展中医非物疗法的,应当设置的治疗室。
(三)设备
2、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
(四)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制,有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技术作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五)能够承担民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中医诊所规章制度
8、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污水处理方案、诊所周参考《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条例》,《医务人员道德规范》,没有成文范本,只能自己制定。例如:执业规范经营,首诊负责制,处方书写一、中医诊所开办条件是什么清晰完整,注意消毒防疫,品购销记录,诊所卫生,开关业时间,服务态度,着装,急诊病人协助120急救,等等 自己组织几条边环境情况说明。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 836084111@qq.com 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