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建立了哪些安全防护制度

一是通信网络单元的分级和备案制度。《办法》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并按照各通信网络单元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安全、经济运行、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五级。为便于电信管理机构掌握有关情况,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将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定级情况向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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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安全防护措施的符合性评测制度。为确保通信网络单元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办法》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落实与通信网络单元级别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符合性评测。其中及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

三是通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办法》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组织对通信网络单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网络安全隐患。其中及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

四是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制度。《办法》规定电信管理机构要对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明确了检查工作方式和有关要求。

此外,《办法》还对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开展容灾备份、监测和演练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网络安全防护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1)物理安全策略:物理安全策略的目的是保护计算机系统、网络、打印机等硬件实体和通信链路免受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和搭线攻击;验证用户的身份和使用权限、防止用户越权作;确保计算机系统有一个良好的电磁兼容工作环境;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防止非法进入计算机控制室和各种偷窃、破坏活动的发生。

(2)访问控制策略:访问控制是网络安全防范和保护的主要策略,它的主要任务是保证网络资源不被非法使用和非常访问。它主要由入网访问控制、网络的权限控制、目录级安全控制、属性安全控制、网络安全控制、网络检测和锁定控制和网络端口和结点的安全控制组成。

(3)防火墙控制:防火墙是近期发展起来的一种保护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技术性措施,它是一个用以阻止网络中的黑客访问某个机构网络的屏障,也可称之为控制进/出两个方向通信的门槛。在网络边界上通过建立起来的相应网络通信系统来隔离内部和外部网络,以阻挡外部网络的侵入。当前主流的防火墙主要分为三类:包过滤防火墙、防火墙和双穴主机防火墙。

(4)信息加密策略:网络加密常用的方法有链路加密、端点加密和结点加密三种。链路加密的目的是保护网络结点之间的链路信息安全;端点加密的目的是对源端用户到目的端用户的数据提供保护;结点加密的目的是对源结点到目的结点之间的传输链路提供保护。信息加密过程是由多种多样的加密算法来具体实施的,它以很小的代价提供很大的安全保护。在多数情况下,信息加密是保证信息机密性的方法。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已经公开发表的各种加密算法多达数百种。主要分为常规加密算法和公钥加密算法。

(5)网络安全管理策略:在网络安全中,除了采用上述技术措施之外,加强网络的安全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对于确保网络的安全、可靠地运行,将起到十分有效的作用。网络的安全管理策略包括:确定安全管理等级和安全管理范围;制订有关网络作使用规程和人员出入机房的管理制度;制订网络系统的维护制度和应急措施等。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一是通信网络单元的分级和备案制度。《办法》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并按照各通信网络单元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安全、经济运行、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五级。为便于电信管理机构掌握有关情况,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将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定级情况向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二是安全防护措施的符合性评测制度。为确保通信网络单元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办法》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落实与通信网络单元级别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符合性评测。其中及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

三是通信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办法》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组织对通信网络单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网络安全隐患。其中及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

四是通信网络安全防护检查制度。《办法》规定电信管理机构要对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明确了检查工作方式和有关要求。

此外,《办法》还对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开展容灾备份、监测和演练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条为了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的管理,提高通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根据《中华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以下统称“通信网络运行单位”)管理和运行的公用通信网和互联网(以下统称“通信网络”)的网络安全防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域名服务,是指设置域名数据库或者域名解析,为域名持有者提供域名注册或者权威解析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防护工作,是指为防止通信网络阻塞、中断、瘫痪或者被非法控制,以及为防止通信网络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者被篡改而开展的工作。第三条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分级保护的原则。第四条中华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统一指导、协调和检查,组织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制定通信行业相关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通信管理局)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与通信管理局统称“电信管理机构”。第五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规定和通信行业标准开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本单位通信网络安全负责。第六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应当同步建设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验收和投入运行。

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费用,应当纳入本单位建设项目概算。第七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已正式投入运行的通信网络进行单元划分,并按照各通信网络单元遭到破坏后可能对安全、经济运行、秩序、公众利益的危害程度,由低到高分别划分为一级、二级、、四级、五级。

电信管理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通信网络单元的分级情况进行评审。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级别,并按照前款规定进行评审。第八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通信网络定级评审通过后三十日内,将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定级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向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公司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办理其直接管理的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子公司、分公司向当地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其负责管理的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向作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决定的电信管理机构备案;

(三)互联网域名服务提供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第九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办理通信网络单元备案,应当提交以下信息:

(一)通信网络单元的名称、级别和主要功能;

(二)通信网络单元单位的名称和;

(三)通信网络单元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

(四)通信网络单元的拓扑架构、网络边界、主要软硬件及型号和关键设施位置;

(五)电信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的涉及通信网络安全的其他信息。

前款规定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自信息变化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电信管理机构变更备案。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报备的信息应当真实、完整。第十条电信管理机构应当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的,通知备案单位予以补正。第十一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落实与通信网络单元级别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符合性评测:

(一)及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

(二)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符合性评测。

通信网络单元的划分和级别调整的,应当自调整完成之日起九十日内重新进行符合性评测。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评测结束后三十日内,将通信网络单元的符合性评测结果、整改情况或者整改报送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机构。第十二条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组织对通信网络单元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消除重大网络安全隐患:

(一)及以上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

(二)二级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风险评估。

重大活动举办前,通信网络单元应当按照电信管理机构的要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通信网络运行单位应当在安全风险评估结束后三十日内,将安全风险评估结果、隐患处理情况或者处理报送通信网络单元的备案机构。

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应坚持()的原则,并规定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各方主体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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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考核的是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的原则。公用通信网和互联网统称“通信网络”。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11号《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要求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应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分级保护的原则,并规定了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各方主体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