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加班几天,该怎么算工资?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调休。其中1-3日为法定节日,4-7日为周末调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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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三天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月薪÷21.75×3×3

其余四天加班应支付二倍工资:月薪÷21.75×4×2

即总加班工资=月薪÷21.75×3×3+月薪÷21.75×4×2=月薪÷21.75×17

一、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规定的11天法定节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扩展资料:

《中华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

(一)元旦;(二)春节;(三)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法定休日是300%。但这只是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或者变相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

国庆前三天是属于法定节日,后面的四天是属于周末,所以前三天是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后四天是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的节日:

(一)新年,放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3天(10月1日、2日、3日)。

根据《中华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日和婚丧期间以及依法参加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调休。其中1-3日为法定节日,4-7日为周末调休。

法定三天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月薪÷21.75×3×3

其余四天加班应支付二倍工资:月薪÷21.75×4×2

即总加班工资=月薪÷21.75×3×3+月薪÷21.75×4×2=月薪÷21.75×17

依据: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日安排的通知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和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规定的11天法定节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您好!按照规定,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加班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300%发放加班工资;10月4日、10月5日、10月6日、10月7日加班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200%发放加班工资。至于您的单位是不是执行,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谢谢阅读!

前3天3倍,剩余的2倍。

法定节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日加班工资计算公式:节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公休日: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