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集装箱的规格怎么填?

4. 在报送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1、根据《新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解释,境内货源地应填报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出口货物产地难以确定的,填报最早发运该出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本栏目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及代码。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提货手续;

2.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的编号。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集装箱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例如:TBXU36052311(1)表示1个标准集装箱;TBXU36052312(3)表示2个集装箱,折合为3个标准集装箱,其中一个箱号为TBXU3605231。在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装箱编号打印在备注栏或随附清单上。规格有:120' 、120' H、140' 、 140'H 、145'H。集装箱就是货物处于运输状态时的最外层包装或运输包装,如果仅列明集装箱个数,未列明托盘件数或者单件包装件数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报关单填制规范_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报关单填制规范_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


报关单填制规范_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填制规范


1)海运口岸出口集装箱货物申报(包含无纸申报)时,报关单必须准确填制集装箱表数据(具体格式见附件)。

2)集装箱表用于申报集装箱详细信息,集装箱表包含集装箱号、集装箱规格、集装箱自重三个项目,一个集装箱填写一条记录。一票多箱货物,应准确填写每一个集装箱号;拼箱货物,每票报关单都必须填写准确的集装箱号。具体填制要求如下:“集装箱号”栏目:填报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的编号。“集装箱规格”栏目:填报L或S,L表示40”及40”以上的大集装箱,S表示20”及20”以下的集装箱。“集装箱自重”栏目:填报集装箱实际自重(不包含货物重量),单位为公斤。

拓展资料:

1.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为适应装载不同种类货物的需要,出现了不同种类的集装箱。这些集装箱的外观、结构、强度、尺寸都不相同。根据集装箱的用途而分有以下几种:干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开顶集装箱(Open Top Container )、台架式及平台式集装箱(Platform Based Container)、通风集装箱(Ventilated C报关员应当按照和海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开展报关活动。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报关员及其所属企业应对报关员的申报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第二章 申报要求第七条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承担相应的法律。第八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海关申报。ontainer)、冷藏集装箱(Reefer Container)等。

2.集装箱号是在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的编号。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量。集装箱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例如:TBXU36052311(1)表示1个标准集装箱;TBXU36052312(3)表示2个集装箱,折合为3个标准集装箱,其中一个箱号为TBXU3605231。在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装箱编号打印在备注栏或随附清单上。规格有:120' 、120' H、140' 、 140'H 、145'H。集装箱就是货物处于运输状态时的最外层包装或运输包装,如果仅列明集装箱个数,未列明托盘件数或者单件包装件数的,填报集装箱个数。

1)海运口岸出口集装箱货物申报(包含无纸申报)时,报关单必须准确填制集装箱表数据(具体格式见附件)。

2)集装箱表用于申报集装箱详细信息,集装箱表包含集装箱号、集装箱规格、集装箱自重三个项目,一个集装箱填写一条记录。一票多箱货物,应准确填写每一个集装箱号;拼箱货物,每票报关单都必须填写准确的集装箱号。具体填制要求如下:“集装箱号”栏目:填报每个集装箱箱体两侧标示的全球的编号。“集装箱规格”栏目:填报L或S,L表示40”及40”以上的大集装箱,S表示20”及20”以下的集装箱。“集装箱自重”栏目:填报集装箱实际自重(不包含货物重量),单位为公斤。

拓展资料:

1.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为适应装载不同种类货物的需要,出现了不同种类的集装箱。这些集装箱的外观、结构、强度、尺寸都不相同。根据集装箱的用途而分有以下几种:干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开顶集装箱(Open Top Container )、台架式及平台式集装箱(Platform Based Container)、通风集装箱(Ventilated Container)、冷藏集装箱(Reefer Container)等。

中华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

6.入区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

章 总则条 为规范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行为,依据《中华海关法》及进出口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第三条 除另有规定外,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向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海关办理各类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手续,均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可以自行向海关申报,也可以委托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

4、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及进口后经批准转内销或作为资产顶进,也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预先在海关依法办理登记注册。第五条 申报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和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均具有法律效力。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与随附单证一并递交的纸质报关单的内容应当与电子数据报关单一致;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允许先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申报,电子数据事后补报,补报的电子数据应当与纸质报关单内容一致。在向未使用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业的海关申报时可以采用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第六条 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办理申报手续的人员,应当是取得报关员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员。

未取得报关员资格且未在海关注册的人员不得办理进出口货物申报手续。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的收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有关货物应当自运抵指运地之日起十四日内向指运地海关申报。

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超过规定时限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按照《中华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征收滞报金。第九条 本规定中的申报日期是指申报数据被海关接受的日期。不论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或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海关以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为接受申报的日期。

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该日期将反馈给原数据发送单位,或公布于海关业务现场,或通过公共信息系统发布。

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纸质报关单并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第十条 电子数据报关单经过海关计算机检查被退回的,视为海关不接受申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要求修改后重新申报,申报日期为海关接受重新申报的日期。

海关已接受申报的报关单电子数据,经人工审核后,需要对部分内容修改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按照海关规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发送,申报日期仍为海关原接受申报的日期。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应当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签名盖章,并随附有关单证。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向海关申报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按照委托书的授权范围办理有关海关手续。

报关单上的境内货源地怎样填?

1)、委托多个公司报关的,在此应详细说明此份委托书委托报关的货物特征或合同的相应条款;

市属各出口企业报关单中“境内货源地”一栏的填写规范如下:

2、各出口企业如发现“境内货源地”与实际生产出口货物或最早发运出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不相符的,应及时改单,否则将影响退税;如出口货物来源于不同地区的,可选择一个主要货源地进行填写。

3、上述规定从即日(二○一○年一月发文)起开始执行。在《关于报关单“境内货源地”填报规范的通知》发放之前出口的报关单如有以上问题,企业在此关联单证后附保函(保证出口货物与购进货物是同一批货物,由此引起的由企业承担)。

4、出口企业报关出口日期从2010年2月1日起必须规定正确填写“境内货源地”,届时保函无效,出现上述问题一律改单,否则影响退税。

扩展资料:2.境内目的地以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为准。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境内货源地”需如实填写:

1、如果申报的境内货源地与实际生产/制造出口货物或最早发运出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不相符的,将影响退税。

2、根据《中华海关统计条例》(令第454号)第九条第二款,“出口货物,应当分别统计其最终目的国(地区)、运抵国(地区)和境内货源地”,对于出口货物的产地、流向等信息的统计,有助于了解市场、服务经济,为经济战略和相关决策提供支持。

3、如原产地证、许可证件、检验检疫、风险管理等方面,“境内货源地”都有可能成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报关单填制:件数填写规范:百度百科—报关单

报关单上境外收货人可以是中文名字吗

1.加工贸易所需进境料件、转口货物、仓储货物适用进境备案手续。

详情如下:

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境外收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填报境外收货人的名称及编码。名称一般填报英文名称,检验检疫要求填报其他外文名称的,在英文名称后填报,以半角括号分隔;对于AEO互认(地区)企业的,编码填报AEO编码,填报样式按照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公告要求填报(如新加坡AEO企业填报样式为:SG123456789012,韩国AEO企业填报样式为KR1234567,具体见相关公告要求);非互认(地区)AEO企业等其他情形,编码免于填报。

特殊情况下无境外收货人的,名称3.免税品经营单位(十二)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进口属于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货物的,填报“原厂商中文名称”、“原厂商英文名称”、“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和“是否符合价格承诺”等计税必要信息。经营出口退税国产商品的,填报该免税品经营单位统一管理的免税店。及编码填报“NO”。

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境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其境外发货人填报的原则与境外收货人的一致,在此从略。

放行条怎么写?

7、承运单位编号:

问题一:放行条怎么写 姓 名 部 门 岗 位

格式要求为:“|”。“|”、“”均为英文半角符号。个“|”为在规格型号栏目中已填报的一个申报要素后系统自动生成或人工录入的分割符(若相关商品税号无规范申报填报要求,则需要手工录入“|”),“|”后面5个“”内容依次为“原厂商中文名称”、“原厂商英文名称(如无原厂商英文名称,可填报以原厂商所在国或地区文字标注的名称,具体可参照实施贸易救济措施相关公告中对有关原厂商的外文名称写法)”、“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是否符合价格承诺”。其中,“反倾销税率”和“反补贴税率”填写实际值,例如,税率为30%,填写“0.3”。“是否符合价格承诺”填写“1”或者“0”,“1”代表“是”,“0”代表“否”。填报时,5个“”不可缺项,如第3、4、5项“”中无申报事项,相应的“”中内容可以为空,但“”需要保留。

工 号 携带行李外出原因

说 明 员工 已于 年 月 日办理离职手续,行李已核查,请门卫凭此条予以放行。

问题二:请教下放行条怎么写好呢? 走货需要有出库单销售单有保安的专用联

问题三:请问放行条的范本有哪些 一、报关流程

(一) 境外货物进区流程描述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送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送员证、提单(包括小提单)、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原产地证书、《进口信用证、托收承兑/付汇情况表》、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里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内

(二) 区内货物出境流程描述

1.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适用出境备案手续

2.发货人或其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境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收到申报加执后,打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货物装船出运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保税区承运至码头(机场等)。

(三) 其它境外货物进区或货物出区流程描述

3. 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口报关单;

(四)货物从非保税区出口到保税区流程描述

1、从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适用出口报送手续;

2、货物先运入保税区或直接运入码头后,发货人或其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

3、 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申报回执后,打印出口报关单;

4、在报关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五)进口转关流程描述直通式进口转关

1.直通关在口岸海关申报转关

2.口岸海关车辆、关锁、货物进监管仓

4.直通关到保税区海关递交转关申报单,保税区海关转关核销

5.转关岗位完成......>>

问题四:放行条怎么写? 某某人,或者某某物品符合什么什么条件或规定,或者……准予放行。

问题五:放行条怎么写?有没有格式限制?都有哪些格式? (六)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或使用以及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的对象为自然人的,填报号、护照号、台胞证号等有效证件号码及姓名。已完工,××××机械设备要退场,请予以放行 ××××公司

问题六:车辆进出放行条怎么写啊?(格式)急 车主姓 名

证件号 车牌号码

车辆进出原因

有效日期时间 唬 批准人

说 明 车辆已核查,请门卫凭此条予以放行。

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知识之“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过机,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货物进区手续二.转关流程:保税区货物从宁波关区以外口岸进出口的,按转关运输监管方式办理。

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知识之“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一)消费使用单位填报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的名称,包括:

2.货物到达港后,收货人或其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境货物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加工贸易进境料件在加工企业预录入,仓储、转口货物在仓库预录入),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1.自行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

(二)生产销售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

(三)减免税货物报关单的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应与《中华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的“减免税申请人”一致;保税监管场所与境外之间的进出境货物,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填报保税监管场所的名称(保税物流中心(B型)填报中心内企业名称)。

(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消费使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填报区域内经营企业(“加工单位”或“仓库”)。

(五)编码填报要求:

1.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信用代码。

2.无18位统一信用代码的,填报“NO”。

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知识之“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如何填报

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知识之“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如何填报分两6、电脑预录入的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上的内容完全一致。行填报。行填报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商品名称,第二行填报规格型号。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所提交的合同、等相关单证相符。

(二)商品名称应当规范,规格型号应当足够详细,以能满足海关归类、审价及许可证件管理要求为准,可参照《中华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中对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的要求进行填报。

(三)已备案的加工贸易及保税货物,填报的内容必须与备案登记中同项号下货物的商品名称一致。

(四)对需要海关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的车辆,商品名称栏填报“车辆品牌+排气量(注明cc)+车型(如越野车、小轿车等)”。进口汽车底盘不填报排气量。车辆品牌按照《进口机辆制造厂名称和车辆品牌中英文对照表》中“签注名称”一栏的要求填报。规格型号栏可填报“汽油型”等。

(五)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商品编号的,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填报一并归类后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填报一并归类后商品的规格型号。

(六)加工贸易边角料和副产品内销,边角料复出口,填报其报验状态的名称和规格型号。

(七)进口货物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属于《需要详细列名申报的汽车零部件清单》(海关总署2006年第64号公告)范围内的汽车生产件的,按以下要求填报:

1.商品名称填报进口汽车零部件的详细中文商品名称和品牌,中文商品名称与品牌之间用“/”相隔,必要时加注英文商业名称;进口的成套散件或者毛坯件应在品牌后加注“成套散件”、“毛坯”等字样,并与品牌之间用“/”相隔。

2.规格型号填报汽车零部件的完整编号。在零部件编号前应当加注“S”字样,并与零部件编号之间用“/”相隔,零部件编号之后应当依次加注该零部件适用的汽车品牌和车型。汽车零部件属于可以适用于多种汽车车型的通用零部件的,零部件编号后应当加注“TY”字样,并用“/”与零部件编号相隔。与进口汽车零部件规格型号相关的其他需要申报的要素,或者海关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的要素,如“功率”、“排气量”等,应当在车型或“TY”之后填报,并用“/”与之相隔。汽车零部件报验状态是成套散件的,应当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内填报该成套散件装配后的最终完整品的零部件编号。

(八)进口货物收货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属于《需要详细列名申报的汽车零部件清单》(海关总署2006年第64号公告)范围内的汽车维修件的,填报规格型号时,应当在零部件编号前加注“W”,并与零部件编号之间用“/”相隔;进口维修件的品牌与该零部件适用的整车厂牌不一致的,应当在零部件编号前加注“WF”,并与零部件编号之间用“/”相隔。其余申报要求同上条执行。

(九)品牌类型。8、承运单位名称:品牌类型为必填项目。可选择“无品牌”(代码0)、“境内自主品牌”(代码1)、“境内收购品牌”(代码2)、“境外品牌(贴牌生产)”(代码3)、“境外品牌(其他)”(代码4)如实填报。其中,“境内自主品牌”是指由境内企业自主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境内收购品牌”是指境内企业收购的原境外品牌;“境外品牌(贴牌生产)”是指境内企业代工贴牌生产中使用的境外品牌;“境外品牌(其他)”是指除代工贴牌生产以外使用的境外品牌。上述品牌类型中,除“境外品牌(贴牌生产)”仅用于出口外,其他类型均可用于进口和出口。

(十)出口享惠情况。出口享惠情况为出口报关单必填项目。可选择“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出口货物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如实填报。进口货物报关单不填报该申报项。

1.提运单日期。填报该项货物的提运单签发日期。

2.质量保质期。填报机的质量保证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期。

3.发动机号或电机号。填报机的发动机号或电机号,应与机上打刻的发动机号或电机号相符。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为电机号,其它机为发动机号。

4.车辆识别代码(VIN)。填报机车辆识别代码,须符合强制性标准《道路车辆 车辆识别代号(VIN)》(GB 16735)的要求。该项目一般与机的底盘(车架号)相同。

5.所列数量。填报对应中所列进口机的数量。

6.品名(中文名称)。填报机中文品名,按《进口机辆制造厂名称和车辆品牌中英文对照表》(原质检总局2004年52号公告)的要求填报。

7.品名(英文名称)。填报机英文品名,按《进口机辆制造厂名称和车辆品牌中英文对照表》(原质检总局2004年52号公告)的要求填报。

8.型号(英文)。填报机型号,与机产品标牌上整车型号一栏相符。

报关单填制:项号填写规范

此栏为只读项。18位数代码,暂存时系统自动填写,“Z”表示该报关单暂存后未上载,上载后,系统会自动将“Z”转换为数字“0”。

1、每项商品的项号分两行填报

报关单编号:

第二行专用于加工贸易和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等已备案的货物,

填报该项货物在加工贸易手册中的项号或对应的原产地证书上的商品项号。

例如:一张加工贸易料1、报关单号:件进口报关单上某项商品的项号是上“01 ”、下“10”,说明其列此报关单申报商品的项,且对应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料件第10项

2、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下:

(1)深加工结转货物,分别按照加工贸易手册中的进口料件项号和出口成品项号填报。

(2)料件结转货物(包括料件、成品和半成品折料)

出口报关单:按照转出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进口报关单:按照转入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3)料件复出货物(包括料件、边角料、来料加工半成品折料),按照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料件退换货物(包括料件、不包括半成品),出口报关单按照加工贸易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4)成品退运货物,退运进境报关单和复运出境报关单按照加工贸易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报。

(5)加工贸易料件转内销货物(及按料件补办进口手续的转内销成品、半成品、残次品)应填制进口报关单--填加工贸易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加工贸易边角料、副产品内销--填报加工贸易手册中对应的料件项号。当边角料或副产品对应一个以上料件项号时--填报主要料件项号。

(6)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货物的,应先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进口报关单--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

出口报关单--加工贸易手册原出口成品项号

(7)加工贸易料件、成品放弃--填加工贸易手册中的项号;半成品放弃的应按单耗折回料件,以料件放弃申报--填加工贸易手册中对应的料件项号。

(8)加工贸易副产品退运出口、结转出口或放弃--填加工贸易手册中新增的变更副产品的出口项号。

(9)加工贸易联网企业,需申报报关清单的,应在向海关申报报关单前申报清单。一份报关清单对应一份报关单,报关单商品由报关清单归并而得,加工贸易电子帐册报关单中项号、品名、规格等栏目的填制规范比照加工贸易手册。

报关单上的“数量与单位”栏中,法定计量单位和法定第二计量单位以及成交计量单位怎么区别和填啊?

7、分栏填报:反映进出口商品本身情况的项目中,须以相同的项号进行分栏填报。

《中华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 告2008年 第52号)明确报关单数量及单位栏填报要求如下:

纸质报关单申报形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按照海关的规定填制纸质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向海关当面递交的申报方式。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电子数据报关单申报形式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受委托的报关企业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中华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向海关传送报关单电子数据并备齐随附单证的申报方式。

(一)行应按进出口货物的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以《中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计量单位为准。

(二)凡列明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应在第二行按照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无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三)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应填报并打印在第三行。

扩展资料:

特征

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货物进出境时向海关缴纳应当缴纳的税费。

货物进出口应受法律、行政法规管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办结了海关手续

海关征收了全额的税费,审核了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并对货物进行实际查验(或做出不予查验的决定)以后,按规定签章放行。这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人才能办理提取进口货物或者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

对一般进出口货物来说,海关放行就意味着海关手续已经全部办结,海关不再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

参考资料来源:

法定计量单位和第二计量单位在编码书后面都有,比如是“套/千克”那“套”就是计量单位,“千克”是第二计量单位。

成交计量单位就是你实际进口的数量和单位

中华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海关总署公 告2008年 第52号)明确报关单数量及单位栏填报要求如下: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一)行应按进出口货物的法定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法定计量单位以《中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计量单位为准。 (二)凡列明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应在第二行按照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报数量及单位。无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三)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应填报并打印在第三行。

1、合法的计量单位和第二计量单位都在码本的后面。 例如,“set/kg”是个计量单位,“kg”是第二个计量单位。 交易计量单位为实际进口的数量和单位。 本栏分三行填写和打印。 行按进出口货物法定计量单位填写数量和单位。 列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的,第二行按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填写数量和单位。 如果无法确定第二个计量单位,则该列的第二行为空白。 第三行填写并打印交易计量单位和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