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登录入口 重庆市公需科目登录网址
怎样查询公需科目证书
(十二)参加本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资产评估师考试、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的考试时间为准;在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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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用户在网上搜索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网页并进入,然后登录自己的账号,用号码登录,输入密码,在用户管理中心点击我的证书就可以查询到公需科目证书。
公需科目证书就是指省市统一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该掌握的通用知识和技能证书,包括计算机,英语等。
2020年天津大港会计人员登录入口:天津市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一、参加主体
本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2020年天津大港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内容按照市人社局每年发布的《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指导》执行,并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网”(tjjxjy.chinahrt)学习;专业科目内容按照当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指南》执行。
三、方式及学分计量
(二)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高端人才考试(包括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考试、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考试等),或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天津市会计高端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市财政局组织并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参加会议结束时间所在年度为准;
(四)参加、市财政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业务类比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
(五)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以学历或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六)承担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已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课题结题日期为准;
(七)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八)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版次印刷时间为准;
(十)参加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十一)参加经市财政局登记的会计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十三)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包括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会计领才培养工程及知识更新等),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十四)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师资培训等专题培训且通过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十五)作为评委参加本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评审工作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工作开展的所属年度;
(十六)按照市人社局公需科目学习要求完成公需科目培训学时的,每学时折算为公需科目1学分(学满累计最多30学分)。
四、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首页左侧“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中登记个人信息,未登记的应通过 “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进行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首页左侧“会计人员管理”窗口办理上传证明材料、查询打印登记信息等事项。前述形式,第(一)至(十)项、第(十六)项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会计人员管理-个人申报入口”提交证明材料办理学分登记确认。第(十一)、(十二)项由市财政局根据会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办理学分登记;第(十三)至(十五)项由市财政局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学分登记。
(一)鼓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完成当年,促进我市会计工作逐步形成网络(远程)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的组织形式。
(三)门、行业主管部门、会计机构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四)各涉农区门应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农村会计人员培训,提升农村基层会计人员会计业务技能,加强基层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2020年天津大港会计人员登录入口:天津市财政局
2020年天津北辰会计人员登录入口:天津市财政局
2020年度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如下:一、参加主体
2020年天津北辰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内容按照市人社局每年发布的《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指导》执行,并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网”(tjjxjy.chinahrt)学习;专业科目内容按照当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指南》执行。
三、方式及学分计量
(二)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高端人才考试(包括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考试、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考试等),或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天津市会计高端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市财政局组织并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参加会议结束时间所在年度为准;
(四)参加、市财政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业务类比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
(五)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以学历或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六)承担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已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课题结题日期为准;
(七)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八)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版次印刷时间为准;
(十)参加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十一)参加经市财政局登记的会计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十三)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包括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会计领才培养工程及知识更新等),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十四)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师资培训等专题培训且通过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十五)作为评委参加本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评审工作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工作开展的所属年度;
(十六)按照市人社局公需科目学习要求完成公需科目培训学时的,每学时折算为公需科目1学分(学满累计最多30学分)。
四、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首页左侧“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中登记个人信息,未登记的应通过 “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进行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首页左侧“会计人员管理”窗口办理上传证明材料、查询打印登记信息等事项。前述形式,第(一)至(十)项、第(十六)项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会计人员管理-个人申报入口”提交证明材料办理学分登记确认。第(十一)、(十二)项由市财政局根据会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办理学分登记;第(十三)至(十五)项由市财政局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学分登记。
(一)鼓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完成当年,促进我市会计工作逐步形成网络(远程)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的组(九)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行业协会举办的培训的,每学时(45分钟,下同)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相关行业协会确认的年度为准;织形式。
(三)门、行业主管部门、会计机构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四)各涉农区门应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农村会计人员培训,提升农村基层会计人员会计业务技能,加强基层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2020年天津北辰会计人员登录入口:天津市财政局
2020年天津塘沽会计人员登录入口:天津市财政局
(二)市财政局应当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指导监督,加强对会计机构教学质量的考核监督,对经确认的机构予以登记并向公示。一、参加主体
(二)市财政局应当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指导监督,加强对会计机构教学质量的考核监督,对经确认的机构予以登记并向公示。2020年天津塘沽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二、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内容按照市人社局每年发布的《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指导》执行,并登录“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网”(tjjxjy.chinahrt)学习;专业科目内容按照当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指南》执行。
三、方式及学分计量
(二)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高端人才考试(包括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培养高端班选拔考试、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考试等),或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天津市会计高端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市财政局组织并认可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参加会议结束时间所在年度为准;
(四)参加、市财政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业务类比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90学分;
(五)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时间为准;取得学历或学位当年没有成绩单的,以学历或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六)承担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已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课题结题日期为准;
(七)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论文发表时间为准;
(八)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以版次印刷时间为准;
(十)参加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十一)参加经市财政局登记的会计机构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所属年度;
(十三)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包括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会计领才培养工程及知识更新等),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十四)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师资培训等专题培训且通过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培训年度;
(十五)作为评委参加本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评审工作的,折算为90学分,学分所属年度为工作开展的所属年度;
(十六)按照市人社局公需科目学习要求完成公需科目培训学时的,每学时折算为公需科目1学分(学满累计最多30学分)。
四、学分登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分登记前,应确保已在我市会计诚信平台(“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首页左侧“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中登记个人信息,未登记的应通过 “天津会计-会计诚信平台-信息采集”窗口进行信息采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天津会计网tjkj.cz.tj.gov”首页左侧“会计人员管理”窗口办理上传证明材料、查询打印登记信息等事项。前述形式,第(一)至(十)项、第(十六)项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会计人员管理-个人申报入口”提交证明材料办理学分登记确认。第(十一)、(十二)项由市财政局根据会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办理学分登记;第(十三)至(十五)项由市财政局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学分登记。
(一)鼓励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网络培训方式完成当年,促进我市会计工作逐步形成网络(远程)教育为主、面授教育为辅的组织形式。
(三)门、行业主管部门、会计机构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切实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四)各涉农区门应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农村会计人员培训,提升农村基层会计人员会计业务技能,加强基层农村财务管理水平。
2020年天津塘沽会计人员登录入口: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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