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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消除安全隐患。建立火灾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6.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厨房烟道等定期检查情况;五落实”。

工地消防应急预案这些资料你可以去百度文库里面找.我觉得这些制度对于工地管理来说是一个辅助性的作用,真正起到支撑的是工地管理的方法.我就喜欢去看别人的做法.像人家中建3局,在打造一个动态监管新模式.用的是维景科技的.手持式3G动态系统.号称一天管理十个工地不再烦恼.要是你有工地管理上的烦恼的话.你可以去借鉴下.

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养老院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养老院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


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养老院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


2.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是否完好;

防火巡查多久一次

4.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四)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作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当设置警示提示标识。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营业期间防火巡查每2小时进行一次。(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法律依据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消防日常巡查及维修记录表里头的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指的是谁

(一)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每月和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由防火检查人员及消防负责人签字。消防安全巡查记录表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最基础的表格之一,是单位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之前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单位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发生的工作记录,由防火检查人员及消防负责人签字,它也是考察防火巡查人员工作成绩的单位内部记录文书。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2013年的消防法

2.安(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系统是否完好(三)特别注重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病房要配备适量的防烟面罩、应急灯等应急装备。;

消防法没有在2013年重新修订,所以也就没有2013年的消防法!

现有《中华消防法》已由中华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一)严禁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物及场所,严禁违规新建、扩建、改建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构筑物(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

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如下:

一、守法遵规,严格执行标准。

(一)遵守法律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誉哪规。

(二)执行行业标准。贯彻执行《WS 308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六)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融合,提高医疗机构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范》和《GA 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行业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落实,加强组织。

(一)落实主体。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全面实行“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逐级消防安全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责。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人。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疗机构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履行消防职责。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具体承担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防患未然,坚持日常巡查。

(一)坚持日常巡查。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住院区及门诊区白天至少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夜间至少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1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应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

(二)突出巡查重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

3.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控制室、住院区、门诊区、品库房、实验室、供氧站、高压氧舱、胶片室、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厨房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

(三)严格规范控制室工作。消腊档防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应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接到火情报警后,应当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和处置,并确认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启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

四、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一)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每月至少组织1次防火检查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二)突4.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情况,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出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2.重点工种以及全体医护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

3.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日常管理情况;

5.火灾隐患整改和日常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划定红线,严禁违规行为。

(二)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室内分隔或搭建临时建筑。

(三)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

(四)严禁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在病房楼内使用和天然气,严禁在室内吸烟和违规使用明火等。

(五)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六、群防群治,狠抓培训演练。

(二)人人掌握“四会”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四)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要配备相应的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五)建立消防志愿者队伍,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监督作用,设立监督电话、传真、邮箱、微信等,和全体职工共同监督、参与和支持消防安全工作。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

(一)落实主体。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消防安全制及实施办法,全面实行“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逐级消防安全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责,层层签订书。公立医疗机构政主要负责人,其它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全面负责。主管消防安全的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全体职工(包括非正式职工、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等)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每年至少开展1次火灾应急演练。要监督第三方服务公司,培训有关。

(2020版)

1 守法遵规,严格执行标准

(二)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贯彻执行《WS308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和《GA65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等强制性消防标准。

(三)规范消防行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消防自负以及自我管理、自我评估、自我提升的工作机制,全面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2 落实,加强组织

(二)明确部门。明确承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隐患排查和监督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督导考核等。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履行消防职责。各部门(科室)要履行消防安全主体,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人,设立消防安全员。全体职工履行岗位消防安责,做好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3 防患未然,坚持日常巡查

(一)坚持日常巡查。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消防巡查人员和重点巡查部位,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表。住院区及门诊区在白天至少巡查2次,住院区及急诊区在夜间至少巡查2次,其他场所每日至少巡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当场处理或及时上报。

各部门(科室)的消防安全员要坚持日巡查并填写记录表。两人以上的工作场所,无值班的部门(科室),每天离开的人员要对本部门(科室)相关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

(二)突出巡查重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有无违章情况;

3.消防报警、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是否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4.消防控制室、住院区、门(急)诊区、手术室、病理科、检验科、实验室、高压氧舱、库房、供氧站、胶片室、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厨房、地下空间、停车场、宿舍等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履职;

(三)严格规范消防控制室工作。消防值班人员应当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应当确保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接到火警信号后,应当以最快方式进行确认,确认发生火灾后应当确保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4 检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二)突出检查重点。

1.重点工种以及全体医护人员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情况;

3.电力设备、医疗设备、办公电器、生活电器管理和使用部门消防安全落实情况;

5.消防控制室日常工作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日常管理情况;

7.病理科、检验科及各种实验室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8.火灾隐患整改和动火管理、临时用电等日常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9.装修、改造、施工单位向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和签订安全书情况。

(三)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账,形成隐患目录,并在单位内部公示。隐患治理要实行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的一系列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资金、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5 划定红线,严禁违规行为

(二)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材料。

(三)严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备设施以及埋压圈占消火栓,严禁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锁闭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和扑救场地。

(四)严禁违反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规范,严禁违规储存、使用危险品,严禁在病房楼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和天然气,严禁违规使用明火,严禁在非吸烟区吸烟。

(五)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非医疗需要的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六)严禁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室内和楼道内存放、充电。

6 群防群治,狠抓培训演练

(一)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全体员工(包括在编人员、学生、实习生、进修生、规培生、合同制人员、工勤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职工受训率必须达到,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应当对新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岗前消防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三)监督第三方服务公司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受训率必须达到。

(四)人人掌握消防常识,会查找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会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结合老、弱、病、残、孕、幼的认知和行动特点,制定针对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并每半年至少演练1次。配备相应的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和行动不便的患者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六)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7 加大投入,改善设备设施

(一)医疗机构要确保消防投入,保障消防所需经费,持续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建设。

(二)持续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和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灵敏、可靠,有效运行。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情况记录卡。

(三)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医疗机构,每年应当至少检测1次。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

(五)确保报警系统和应急照明的齐全、灵敏、有效。

8 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医疗机构政班子每年专题研究消防安全5.医疗机构内施工场所消防安全情况。工作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每人每年带队检查消防安全不少于1次。

(二)制定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作标准。

(三)对消防和消防安全员进行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岗位培训、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消防技能,提高工作水平。

(四)关心爱护消防工作一线人员,不断改善工作环境,依法依规保障和提高薪酬等方面待遇,加大考核培养及交流使用力度。

9 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一)医疗机构要认真遵守本规定,自觉接受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主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检查指导,持续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要如实、及时上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主管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三)建立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主动研究分析各地各类典型火灾案例,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严防类似发生。

(四)按照办公厅和卫生健康委消防工作相关考核办法,将消防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考评内容。

(五)科学制订和实施奖励制度,每年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约谈机制,对未依法履行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并造成损失的人员和部门负责人严肃处理。

《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解读 一、修订背景

的以来、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医疗机构是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公共场所,服务对象特殊,人员密集且流动量大,大型仪器设备、危险化学品和多,消防工作要求高、难度大、重。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事关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福祉,事关和谐稳定,事关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2015年以来,《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相继修订、出台。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以及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措施,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对《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以下简称《九项规定》)进行修订。

二、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九项规定》由原来的9项35条,变为9项39条,新增4条,较大修改11处。此次修订重点突出了明确部门和履行消防职责,强调了一岗双责,履行主体。根据消防行业的发展趋势,新增了关于消防站和智慧消防建设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一)关于遵守法规,严格执行标准。

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执行行业标准,规范自身消防行为,强调了执行相关强制性消防标准。

(二)关于落实,加强组织。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将落实消防进一步细化。一是要求全面实行“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二是强调公立医疗机构政主要负责人,其它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人。三是对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指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