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在全增强宪法意识对吗?

四川省江油市新春小学 林仁孝

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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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学习宪法的三、有利于强化公职人员的观念,凸显法治的价值追求。意义在于:

为贯彻落实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二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1日通过《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以立法方式确立了我国宪法宣誓制度。

为什么要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八年级知识点

“整个过程非常严肃。”周治成说,在仪式上,每人会拿到一本宪法小册子,检察长先简单宣读了每一位被任命者的个人 ,再由另一位进行表态发言后,所有被任命者集体离席,“像选举一样”,经人大提议通过后,才算正式获得任命。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正式公布的宪法宣誓誓词共70个字:“我宣首先,宪法宣誓有助于增强宣誓主体的宪法意识,将仪式内化为对宣誓主体的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誓:忠于中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监督,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努力奋斗!” 与原先宪法宣誓誓词草案的65个字相比,共有四处修改和变动,其意义及影响如下:

进行宪法宣誓制度体现了什么?

这在属首创,并在当天便由新任命的海淀区副区长、海淀区副检察长,在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员、部分列席和旁听群众的面前举行。

1、宪法宣誓制度对的。韩晓武说,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宪法是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的法律地位、的法律权威和的法律效力。,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重要体现,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有着重要的意义。

2、宪法是和全国集体意志的体现,是通过科学程序形成的根本法,依法治国必须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必须依宪执政。

3、宪法宣誓正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体“权力是由宪法赋予的。”焦洪昌说,被任命者拥有权力后,需要通过看得见的仪式,表示其会如何对待和职权,“培养的是对法律的敬畏。”现。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原因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如下: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原因

宪法宣誓是指宣誓主体——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在就任前向宪法作出庄严宣誓,以表示今后在行使公权力时将严格贯彻宪法精神,以宪法和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虽然宪法宣誓看起来只是一种形式,但却绝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通过这种仪式化的程序,可以强化官员对和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文明赋予一种崭新的时代形式。

首先,宪法宣誓有助于增强宣誓主体的宪法意识,将仪式内化为对宣誓主体的道德约束和法律约束。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宪法宣誓制度将通过这种庄重的形式强化宪法精神,使宣誓主体——经人大及其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效忠宪法的宣誓,接过授予的权力,强化了的理念,有助于他们在行使职权时忠于宪法,尽忠职守。同时,面对宪法宣誓,意味着宣誓主体的每项职务行为都要受到宪法约束,都有宪法依据,这也是他们对民众作出的承诺。也意味着违宪行为要受到。

其次,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宣誓的庄严性和神圣性强化了公民对宪法的认识,使宪法不再是一个抽象的名词,不再只是写在纸上,而是突出了权利本位的理念,是每个公民享有广泛权利的象征,也督促主动去监督宣誓主体的职务行为,一旦他们违反了宪法,违反了对民众的承诺,民众就有权利去主动向其问责。

再次,宪法宣誓仪式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宪法宣誓仪式对“保护公民权利、限制公权力”理念的强化,必将增进公职人员依法行使公权力的意识,以及公民的法制意识,并增强民众对公权力的信任,从而在整个上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97个宪法也规定了宣誓展示法治的良好形象。当代以何种形象展现给世界?世界以何种眼光了解和认识当代?通过设立宪法日,来推动实现“建设特色法治体系,建设法治”的总目标,便是对这些问题的积极回应。《决定》强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发出“全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不断前进”的动员令,吹响“为建设法治而奋斗”的前进号角。宪法日的设立,为建设法治助力加油,让法治的形象屹立世界东方。制度

宪法宣誓制度对多数人来说可能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其实在国外已经非常普遍。

据统计,在世界124个的宪法典中,有97个的推动全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的形成。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在全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需要有载体有抓手,而宪法日便是有效载体。法律的权威源自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弘扬宪法精神,目的是使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就需要有隆重的仪式来加以升华。设立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正式就职时须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有助于培养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助于培养广大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思维和习惯,防止采取法律以外的手段;有助于在全营造尊重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加强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宪法规定了宣誓制度。而在我国的、特别行政区等,该制度也一直实行。

各国就职宣誓制度都以效忠宪法为主要内容。多数都将举行宣誓仪式作为宣誓者开始执行职务的必要条件,因而一般都规定宣誓应在宣誓者开始执行职务之前或者就职时进行,如新加坡宪法规定,任何议会议员在议会宣誓之前,不得在议会中参加任何有关立法的议事活动。爱尔兰宪法规定,任何拒绝或忽略作宣誓的法官均被视为业已辞去其职务。而有些受司法公正和精神的影响,他们的宪法确认在或法官面前进行宣誓,如美国宣誓就职时,所有法官皆可受理宣誓事宜,但通常由联邦首席官担任就职大典的见证人。

虽然我国大陆地区之前并没有法律上的宪法宣誓制度,但实际上新当选的会在就职仪式上发表履职讲话,其中就包含了宣誓内容。例如在就职演讲时就曾庄严表态:“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忠于祖国。”

为什么要进行宪法宣誓

只有怀着一颗忠诚地对待祖国和的赤子之心,才有可能做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如此的循序变动不仅显得合情合理,而且更符合做事先做人的从政为官逻辑。

宣誓制度可以通过看得见的仪式,表示被任命者会如何对待和职权,培养被任命者对法律的敬畏,强化被任命者对自己的约束。同时宣誓本身也代表了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和良心上的约束,宣誓人也会因为想到表过态、宣过誓而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自己的誓言。

宪法宣誓制度在国外由来已久。自19年德国《魏玛宪法》首次确认公职人员就职宣誓制度以后,很多如德国、意大利、新加坡、芬兰、希腊、荷兰、葡萄牙、南非等国的宪法中都明确规定,官员任职前要进行忠于宪法的宣誓。

我们的权利是我们所赋予的,最重要的就是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所以说进行宣誓很重要,同时也有强化心方面的作用。只有单位及其遵守法律,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都依据其规范和精神,法律才会得到落实。

誓词

宣誓场合

宣誓要有正式的场合,正式的仪式,庄严的举行。因为受到历史传统的影响,人们很注重宣誓,现代下,宣誓被无形地渗透到日常生活的角角落落。随着历史的发展,当宣誓这个在古代极具法律约束力的概念,被弱化为只需要道德和良心的约束时,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环境下,人们已经无法预期宣誓所能起到的真实作用。

对于宣誓,人们有不同的理解,一部分人认为大部分的宣誓行为,有作秀嫌疑,应当少宣誓多做事。一部分人认为宣誓的过程既是一种教育,又是一种警戒,还是一种约束,值得提倡。还有人认为很多宣誓活动,因为缺乏制约,尤其法律上的制约,多流于形式,应当强化宣誓制度建设,加强法律上的约束感。

宪法日这一举措的提出和实施有什么重大意义

手拿《宪法》面对国徽宣誓,虽然只是一个仪式,但在卫爱民看来,却是程序正义走向实质正义的有效途径,“应当讲究诚信。”他说,干部也应该是诚信的人,宣誓对于干部的“保仪式“非常严肃”“像选举一样”洁”和尽职为服务,也会起到教育作用。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宪法日。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浓墨重彩之笔,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凸显法治必须坚持的。我国宪法确立了的地位。的是特色最本质的特征,是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的和法治是一致的,法治必须坚持的,的必须依靠法治。宪法日的设立,是根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由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对的全会决定进行法定化的制度安排。常委会的决定具有立法性质,这使的意志上升为意志,充分凸显了法治必须坚持的。

体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得益彰。法律和道德是相辅相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道德建设需要法律予以保障,道德是多层次的,不可能用统一标准去要求所有人。为了维护根本利益和长治久安,必须有法律强制力作保障,从而对违反基本道德的行为起到威慑和惩罚作用。事实证明,法律的实施和遵守,离不开道德的支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维护。《决定》指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从一定意义上说,设立宪法日,正是贯彻核心价值观的重大举措。任何一项制度的施行、一道法令的实施,都离不开的文化土壤。宪法宪法(constitution,又称、根本法)是或地区具有法律效力的根本,通常规定一个或地区的制度、制度、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或地区的其他的法律、法令等都不得跟宪法相抵触,它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日的设立及其营造的法治文化,有助于教育全体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也有的受司法公正和精神的影响,他们的宪法确认在或法官面前进行宣誓,如美国宣誓就职时,所有法官皆可受理宣誓事宜,但通常由联邦首席官担任就职大典的见证人。

四中全会《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

进行宣誓的原因如下:

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宪法日。在全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另据《法制晚报》: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者秦前红表示,在法治,人向宪法宣誓就职是惯例。人宣誓是一个庄严场合,万众瞩目,用这种仪式来营造一种宪法的尊严感,无形中也是对人行为的约束。要建立宣誓具体程序规则,比如宣誓谁来主持,宣誓时穿什么衣服,誓词是什么等,凸显庄严性。

专家:宪法宣誓制度应尽快确立具体规则

28日发布的决定规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对此, 政法大学 法学院副焦洪昌表示,这一制度目的在于培养干部对宪法的忠诚。

武汉大学法学院秦前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要尽快确立宣誓具体程序规则。

秦前红分析说,宣誓本身也代表了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和良心上的约束。自己也会因为想到表过态、宣过誓而提醒自己应该履行自己的誓言。“有一个有形的和无形的约束,是很有必要的。”

■ 国外情况

142个有成文宪法97个规定宣誓拥护宪法

28日,决定说明也指出,在142个有成文宪法的中,规定相关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有97个。

宣誓人

一般都担任重要职务

一般来说,宣誓者都是担任重要职务的公职人员,如元首、议会议员、或首相及各级行政官员、司法官员以及其他公职人员。

美国宪法规定,除当选后执行职务前必须宣誓外,国会的参议员和众议员、各州议会议员和所有行政、司法官员,都应当宣誓拥护宪法;挪威宪法规定,国王执政时应立即向挪威议会宣誓;新加坡宪法规定,任何议会议员在议会宣誓之前,不得在议会中参加任何有关立法的议事活动。

主要内容是效忠宪法

各国就职宣誓的誓词主要以效忠宪法为主要内容。

美国宪法第2条第1款对宣誓的誓词做了规定。规定如下:“我谨庄严宣誓(或郑重声明),忠诚地执行合众国的职务,尽努力恪守、保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德国宪法规定,联邦在就职时在联邦议员之前宣誓,誓词之一就是维护宪法;比利时宪法第80条规定,“国王就职的誓词为:我宣誓遵守宪法及的法律,维护的与领土完整。”

宣誓(4)在全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为了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特色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目标所指:依法治国!作为厉行法治的一个象征,宪法日的确立,再次彰显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地点

有在议会,有在

初,时任海淀区的律师卫爱民向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提议,新任命的一府两院官员需就职宣誓,他认为,这一仪式的核心在于,强化被任命者“权力来源于”的意识。

不到一个月后的2月13日,卫爱民的提议被审议通过为《海淀区常务委员会关于对任命的机关实行就职宣誓的决定》,决定提出今后依法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机关,在常委会通过任命后,适时进行就职宣誓。

六年过去,昨日,海淀区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威严的宣誓仪式让被任命者更加重视宪法和人大的监督作用,也强化了其依法执政的理念。

昨日,卫爱民回忆,当年做出“就职宣誓”这一提议的核心,在于让被任命者知道其权力来源,“是给的”,并强化他们的意识、法律意识。

“程序的意义在于保护实体权利。”卫爱民说,否则程序将一分不值,所以宣誓实质上是被任命者向祖国和的承诺,而讲究诚信是基本的干部,“一旦违反誓言就要追究其。”

海淀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也曾表示,让通过任命的机关实行就职宣誓,意在强化被任命人员依法执政的理念,增加其履职的感和使命感,促使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我接受任命,向郑重宣誓,永远忠于,忠于,忠于宪法,恪尽职守,依法履职,清正廉洁,公正无私,自觉接受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全心全意为服务。”这是自2月13日之后,每一位由海淀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机关,在常委会通过任命后,都要宣读的誓词。

“誓词中提到,要忠于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把的利益放在位置。”周治成说,这一仪式增强了他对于法律的尊重感和认同感,而这也是身为职业法律人、做好的前提,“否则别人就更加不会尊重。”

他还认为,如果在目前的宣誓环节中,能够借鉴广东的形式增加手按宪法的环节,会收到更大的效果,因为“对于职业法律人来说,需要不断唤醒对宪法和法律的尊重”。

宪法宣誓词的变化带来的意义及影响

一、“拥护中让大家充分认识宪法。华宪法”改成了“忠于中华宪法”。

拥护:对、派、二、有利于在全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彰显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促进宪法体现的意志在全得到切实实现。政策、措施等表示并全力支持。

忠于:忠诚地对待。

宪法无需任何人的和支持都已至高无上地被全体塑立在那里,它只需要人们忠诚地对待。忠于宪法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前提,把“拥护”改成“忠于”恰如其分。

二、“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忠于祖国、忠于”变动成了“忠于祖国,忠于,恪尽职守、廉洁奉公”。

三、“自觉接受监督”改成了“接受监督”。

监督: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监督既有来自组织的,也有来自自发的,不论你是自觉接受还是不自觉接受,监督总是形影不离且必不可少。“自觉接受监督”改成了“接受监督”,强调了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和监督主体的广泛性。

四、“为特色伟大事业努力奋斗”改成了“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努力程序,可以强化官员对和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为文明赋予--种崭新的时代形式。奋斗”。

特色本身就是一个有大有小、可大可小、有待明确、可不断更改、含糊不清的“太极”化概念,将特色明确为富强、、文明、和谐,实际上就是把特色限定或具体化在核心价值观的层面上。这一作法无疑在宣示:富强、、文明、和谐就是特色的特色落脚点所在,核心价值观层面的目标就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目标。

五、正式公布的宪法宣誓誓词将为下一步章和宪法序言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奠定基础。

本次正式公布的宪法宣誓誓词,其实质内容对我国现有章和宪法序言无疑都是一种具有挑战性的新的补充或修正,而这或许将为下一步章和宪法序言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奠定前期基础。

我国为什么要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我们为什么要遵守和维护宪 法权威,从宪法是的根本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基础,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宪法是共同体的基本规则,凝聚着基本共识和价值观。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原因,希望大家喜欢!而坚定自己的爱国主义情怀;

其次,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

,宪法他认为,任命作为干部人生中一件大事,理应具有庄严感、荣誉感,“让被任命者从中接受洗礼,受到心灵的震撼。”宣誓仪式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