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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索赔 工程变更索赔有效期不超过多少天


1、 3、提交索赔文件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条件施工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或非本企业的原因使本企业付出了额外的费用,通过合法的程序要求甲方偿还他的缺失。

2、换句话说,凡是超出原合同规定的行为给承包商带来的缺失,无论是时间上的还是经济上的。

3、只要承包商认为不能从原合同规定中获得支付的额外开支。

4、应得到经济时间补偿的,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

5、一般地,施工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要求,这是狭义的索赔,从广义上讲索赔应包括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索赔和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后者称为反索赔,故索赔是双向性的。

6、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条件,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索赔有助于对外开放和对外工程承包的开展,有助于双方提高管理素质,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7、那么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条件是什么呢?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条件1 工程索赔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答:工程索赔是一种双向的风险管理机制,即承包商可以向业主单位申请索赔,业主单位也可以向承包商进行反索赔。

8、工程索赔主要包括“经济补偿”与“工期顺延”。

9、从合同风险管理来看,工程索赔,实际是对工程承包合同缺陷的一种补充完善,是业主单位与项目承包商承担相应风险比例的再次分配,是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实施。

10、工程索赔成立条件:1.需要有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2.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①对照合同,已造成了承包人或发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②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本方的行为或风险;③承包方或发包方均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的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11、 律师补充: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12、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13、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14、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15、因发包人变更,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16、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条件2索赔成立的前提条件。

17、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2)与合同对照,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或风险。

18、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19、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

20、索赔又称为干扰,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

2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不断地跟踪、监督索赔,就可以不断地发现索赔机会。

22、一般承包商可以提起索赔的有:(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2)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4)对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5)因为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义解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6)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8),法规变化及其他。

23、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条件3 一、索赔基本条件是什么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的情况造成的损失(3)工程师在收到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

24、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本文到这结束,希望上面文章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