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3)全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它存在于劳动关系的缔结前、缔结后或是终结后都应纳入保护范围之内;

我国在《宪法》总纲中规定的,主要有第六条,也就是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规定的,主要有第三十五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八条、五十三条等,分别对劳动就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障、工会等劳动法律制度的具体原则作了规定,这些具体原则突出地体现了“保护劳动者”的原则精神。因此,可以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概括为: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原则。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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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着重调解,及时处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1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者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3 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保险的权利 4 劳动者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 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参与的权利 6 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 7 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

先提请仲裁

肯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需要遵循的原则。定能够要回工资的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方协调劳动关系原则

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找劳动保障局

劳动法为什么称为第二宪法?论述题

以法律为准绳要求处理劳动争议判断是非、要以劳动法律、法规为依据;处理争议的程序要依法;处理的结果要合法,不得侵犯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利益。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离不开调整劳动关系这一核心内容。

《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以上内容,在有些是以各种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的法律部门。

劳动者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

(2)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进步的一个标志。

(3)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5)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为此,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制度,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6)享有保险的的权利。为了给劳动者患疾病时和年老时提供保障,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保险和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源 头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劳动保险和。保险和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

(7)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基础条件,因为劳动者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就必须获得专门的职业培训。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申请调解、仲裁、提讼的权利。其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9)法律规定的《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依法享有参与管理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义务劳动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用人单位权利

(1)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源于用人单位享有的生产指挥权,既然用人单位享有生产指挥权,所有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遵守。

(4)制定劳动安全作规程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劳动法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制度,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作规程。

(6)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的权利。为了保证劳动得以正常有序进行,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这是组织劳动的基础和必要条件。职业道德是劳动者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共同的行为准则,也是劳动者的职业要求。当然,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7)其他权利。包括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平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等。

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

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2.劳动是公民的权利

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从事劳动的同等的权利:

(1)对公民来说意味有就业权和择业权在内的劳动权;

(2)有权依法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职业和用工单位;

(3)有权利用和所提供的各种就业保障条件,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增加就业机会。对企业来说意味着平等地录用符合条件的职工,加强提供失业保险,就业服务,职业培训等方面的职责。对来说,应当为公民实现劳动权提供必要的保障。

3.劳动是公民的义务

这是劳动尚未普遍成为人们生活的现实和固有的反剥削性质所引申出的要求。

4.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2)平等保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平等地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平等保护,特殊劳动者群体的特殊保护;

(4)基本保护:对劳动者的限度保护,也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护。

5.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1)双重价值取向:配置是否合理的标准是能否兼顾效率和公平的双重价值取向,劳动法的任务在于,对劳动力资源的宏观配置和微观配置进行规范;

(2)劳动力资源宏观配置:即劳动力在全范围内各个用人单位之间的配置;

(3)劳动力资源的微观配置:处理好劳动者利益和劳动效率的关系

要真货,猜劳动法二字名词

权利:

何谓劳动法基本原则这一问题,学术界对此争议不大,因此只作简单陈述。

中文名

1、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1)偏重保护和优先保护:劳动法在对劳动关系双方都给予保护的同时,偏重于保护处于弱者的地位的劳动者,适当体现劳动者的权利本位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本位,劳动法优先保护劳动者利益;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调整劳动领域的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2、劳动法基本原则应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我国劳动法的出发点和依据。它是我国劳动法本质的体现。

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表现了立法者在劳动领域所奉行的政策,是劳动法的指导方针,对劳动法的各项规定及其实施,都有指导的效力和作用。

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劳动立法和执法,对各项劳动法律制度和全部劳动法规范起指导和统帅作用的立法执法的指导方针,它可以弥补法律漏洞、修正法律矛盾。

劳动法律关系的特点包括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劳动者实际履行 原则协商一致 原则全面 履行原则和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

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双方形成与被的隶属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即体现了意志,又体现了双方的当事人的共同的意志。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意志和当事人意志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意志并以其为指导,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劳动过程,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因此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

1、劳动关系属于经济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

2、劳动关系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实现在劳动过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内。

劳动法律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我国劳以上观点正确地指出了劳动法基本原则同立法、司法、守法、法学研究等法律运作的关系。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同守法有关,是劳动关系活动的行为准则,更重要的是一个的劳动法基本原则同该的经济体制是密切相关的,就去劳动法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劳动立法,对全部劳动法制度和规范起统率作用,是作用于规则的规则。动法的基本原则: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劳动者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劳动者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什么是劳动法的首要原则

猎律网解答:

劳动法③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④建立和健全劳动就业的服务体系。基本原则1、协商

劳动法基本原则是指劳动法所包括的,并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密切相关的关系时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是整个劳动法部门的原则。与基本原则的特点相适应,统治阶级往往通过的根本宪法来对基本原则进行规定。宪法是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宪法与部门法是母法与子法的关系,劳动法也和其他部门法一样,必须以我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为依据。这是不应动摇的。但我国1982年的宪法在138条总条款中,有26条与劳动法有直接的联系。如果把这些条文都作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显然是不行的。这是由于劳动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在一些有“小宪法”之称。我国宪法除了在宪法“总纲”中规定劳动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外,同时也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规定一些劳动法律制度的具体原则,从而要求劳动法学的研究者对这些内容作进一步的概括、提炼,而不能简单地搬抄。

劳动法基本原则

宪法是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渊源

保护劳动者的原则

性 质

劳动法的主要宗旨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既不能主观臆断,更不能徇私枉法。

劳动法的主要宗旨是保护劳动者。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1、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原则。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有: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2、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劳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属于劳动法律规范,但它和具体的劳动法律规范不同。首先,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具有指导性、规律性、纲领性的基本法律规范,是制定和执行各种具体劳动法律规范的法律基础和指导思想,而具体的劳动法律规范则是对其调整的劳动关系所作的具体规定,其次,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调整各种劳动关系的共同通则,而具体的劳动法律规范则是调整某种劳动关系的特定准则,第三,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由、经济制度决定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只要、经济制度没有变化,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也不会发生较大变化,而具体的劳动法律规范则应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任务作相应力修改和补充,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虽然和具体劳动法律规范有所不同,但它们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具体劳动法律规范的灵魂,而具体劳动法律规范则是实现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方式。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对具体的劳动法律规范具有约束力,具体的劳动法律规范不能同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抵触,否则一律无效。体的特征。动力);3、劳动行政法律关系(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履行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3)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并根据劳动者劳动技能的考核结果安排其适合的工作岗位和奖金薪酬。

《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具体而言,劳动合同订立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坚持合法的原则:也即,必须遵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合同的各项条款都不得与有关规定相冲突。从这点来看,其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①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法定的主体资格,也即劳动者必须法律依据:《中华劳动法》 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具有劳动能力,主要包括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是劳动者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之一。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我国公民自16周岁起就具有劳动权利能力,也就是说,公民自16周岁起即具有成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劳动者的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劳动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能力,是劳动者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之一。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一般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应当依法登记注册,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②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有具体明确规定的,尤其是对于禁止性规定,在订立劳动合同时都必须遵守.不得违反。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在从事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时也应该遵守限度的标准。③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和形式必须合法。

(2)必须坚持公平的原则:公平是与公正、合理、正义的概念接近的概念,是人们崇高的理念,也是基本的法律价值理念。《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其关系到力量不平衡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因此公平尤为重要。其含义如下:①《劳动合同法》在规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的承担上,应该体现公平原则,重点照顾劳动者的利益,同时兼顾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②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本着公平原则确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③在处理劳动合同上,应依法律规定来进行,以体现公平原则。

(3)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缔结合同时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都是以劳动关系主体资格出现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双方都要依法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不得借助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现实,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提出不平等的附加条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平等地决定是否缔约.平等地决定合同的内容。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自双方当事人自己的真实意志,是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充分体现了自己订立劳动合同的意图,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执议。自愿主要是指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由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地完成意思表示,他人不得对方完成这种意思表示。根据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对于劳动合同的订立不得享有任何特权。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只能出于其内心意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同样,用人单位也有权不与劳动者签订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劳动合同。所谓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内容、明确以下几点:劳动法是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的法律部门。条款.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由双方当事人共同讨论、协商,在取得完全一致的意思表示后确定。只有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才成立和生效。在实践中,常见的是用人单位事先拟好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作出是否签约的决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4)必须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道德观念的法律化。其要求劳动合同双方当事在进行劳动合同订立等活动时.意图诚实、善意,行使权利不得侵害他人和的利益,履行义务信守承诺和法律规定,最终达到所获取利益的活动。不仅使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得到平衡,而且也必须使当事人与之问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基本原则,在处理劳动合同时也应该贯彻诚实信用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平衡当事人的利益。

论述题 我国劳动法是如何体现他是劳动的法律这一精神实质的

基本原(5)制定合法作息时间的权利。用人单位享有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对员工工作时间的要求,合法安排劳动者作息时间的权利。则

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劳动立法、守法和执法所遵循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它是我国长期劳动立法、守法和执法的经验总结,反映了我国劳动法的本质和特征,对劳动立法、守法和执法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劳动法的基本原不行则体现在各种劳动法律规范之中,它是劳动立法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关系的行为准则。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经协商所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双方应当认真履行。:“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着重调解。

着重调解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手段,并且贯穿于劳动争议处理的始终。

(二)及时处理。

劳动争议必须及时处理。

调解虽然是调解争议的重要手段,但并不是的手段,当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时不能久调不决。

(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制的基本原则,在处理劳动争议时,要求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及都必须对争议的事实进行深入、细致、客观的调查、分析,查明事实真相,这是准确适用法律、公正处理争议的基础。

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依法进行调解、仲裁和审判。

扩展资料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

协商主要适用于简单的劳动争议,但如果是集体合同争议的处理,协商则是法定必经程序。

2、调解

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查明事实、明辨是非、分清的基础上,通过说服的方式,劝说争议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从而解决争议的活动。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调解组织和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方才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3(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劳动定额的权利。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获得了一定范围劳动者的劳动使用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劳动者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对于用人单位规定的合理的劳动定额,在没有出现特殊情况时,劳动者应当予以完成。、仲裁

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对劳动关系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裁决的一项劳动法律制度。

4、诉讼

诉讼是指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或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在法定期限内向,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的活动。

目前,我国劳动争议无论是调解、仲裁还是审判,都要贯彻先进调解原则,能够达成调解协议的首先要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前提是双方自愿,自愿达成的协议必须合法。诉讼案件由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

参考资料 网-有关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今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