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十5十n公益诉讼是哪些_公益诉讼4+2领域
公益诉讼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品安全,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
4十5十n公益诉讼是哪些_公益诉讼4+2领域
4十5十n公益诉讼是哪些_公益诉讼4+2领域
4十5十n公益诉讼是哪些_公益诉讼4+2领域
法律依据:《中华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集体或者个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
未成年公益诉讼案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
一、哪些案件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是“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这种列举加概括式的规定,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只有在损害公共利益时,才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如果针对污染环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直接请求保护个体利益,则不属于本条公益诉讼的范围,而属于一般普通民事诉讼即私益诉讼。公共利益的核心在于公共性,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尽管代表人诉讼涉及众多当事人,但受害人可以确定,诉讼目的是为维护个人利益,故仍然属于私益诉讼。二是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两类案件,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还可以根据实践的发展稳步拓展。鉴于民事公益诉讼还处于初步施行阶段,目前的适用范围应暂限于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两类情形为宜。二、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条件确定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条件,首先要准确把握民事公益诉讼的定位。民事公益诉讼是司法行为,要与行政行为相区分。对属于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不宜受理,当事人可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行政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审查其是否已经用尽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措施,如果行政机关还可以通过行使行政权力来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则不宜受理。其次,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益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要与行政诉讼相区分。当事人因行政机关不作为或对其处理决定不服等事宜提起的诉讼,系行政诉讼,不能作为民事诉讼受理。为了防止当事人滥诉,审查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时,除审查人是否具备新民事诉讼法百一十九条第(二)至(四)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注意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百二十一条关于状的规定,要求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环境污染或者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侵权行为及其对公共利益的危害性,并说明其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对不具备条件的,应裁定不予受理。三、公益诉讼如何收取诉讼费用有观点认为应当准许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免交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等诉讼费用,以鼓励人们维护公共利益;也有观点认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仍需预交诉讼费用,以防止滥诉。诉讼费用的交纳(包括缓减免)是由统一规定的,目前执行于2006年12月19日发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费用的交纳,需要进一步研究,由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是否作出特别规定。在没有出台特别规定之前,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费用仍应统一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一般规定。目前法律规定公益诉讼的适用范围是“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由此,公益诉讼的产生与发展也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提讼。 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讼的情况下,可以向提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讼的,可以支持。
公益诉讼包括哪些种类
法律主观:
公益诉讼包括以下类型: 1、因破坏生态环境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 2、因破坏资源提起的公益诉讼; 3、因食品品安全提起的公益诉讼; 4、因保护英烈权益提起的公益诉讼; 5、因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提起的公益诉讼。
法律客观:
《、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不提讼的,可以向提讼。 办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可以直接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的意见。
全国首例蚯蚓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体现了诉讼的哪些特点
:全国首例听蚂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体现了诉讼中的公益性和感。听蚂是一种野生动物,因为野外环境的恶劣和人类的非法猎捕,数量急剧减少,濒临灭绝。此案件中,听蚂保护协会以公益诉讼的形式,代表听蚂和公众利益,向非法猎捕听蚂的行为提讼,保护了听蚂这一濒危物种。
解释:此案件突出了公益诉讼的特点,即通过诉讼保护公共利益和利益。公益诉讼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不仅仅代表个人权益,更代表了公共利益和感。此案件中,听蚂保护协会的行为,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意愿和利益,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拓展:公益诉讼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手段,可通过诉讼的形式保护环境、资源、消费者权益等公共利益。在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已经逐步完善,越来越多的公益组织和公民利用公益诉讼来维护公共利益和感,推动进步和法治建设。
公益诉讼4+5领域内容
法律分析:
该司法解释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制定,主要内容有:在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中,增加了“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领域,并针对该领域案件特点,在诉前公告的基础上,增加了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意见的诉前履职方式。
法律依据:
《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条 为正确适用《中华民法典》《中华民事诉讼法》《中华行政诉讼法》关于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第二条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利益和公共利益,督促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公益诉讼的范围是哪些?什么事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根据公益诉讼的主体不同,公益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的公益诉讼包括所有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既有机关代表以的名义提起的诉讼,也有私法人、非法人团体、个人代表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诉讼。而狭义的公益诉讼是指机关代表以的名义提起的公益诉讼。
拓展资料:公益诉讼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选择适宜的人作为原告。
2、原告的出发点在于维护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公平 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
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
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对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机关进行执法活动。
5、原告在胜诉后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
一、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哪些?
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根据公益诉讼的主体不同,公益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的公益诉讼包括所有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既有机关代表以的名义提起的诉讼,也有私法人、非法人团体、个人代表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诉讼。而狭义的公益诉讼是指机关代表以的名义提起的公益诉讼。 二、关于公益诉讼的定义,
一种认为是指特定的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利益、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由依法追究法律的活动。这种观点可以称为“救济对象广义说”。“广义说”中的另一种观点认为所谓他人利益是指“不特定的他人利益”。与广义说相对应,有人认为公益诉讼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违反法律、侵犯利益、公共利益的行为,有权向,由追究违法者法律的活动。
公益诉讼不是一种单独的诉讼形式,而是一种以诉讼目的为基准界定的概念,旨在描述检察机关、公益性团体或个人所进行的具有公益性质的诉讼活动。与维护个人和组织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私益诉讼相比较,公益诉讼的诉讼目的是维护利益和秩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法律授权,可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并保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违法案件、确认权利义务关系,违法行为,以保护和公共利益。
拓展资料
公益诉讼的法律特征
1、公益诉讼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仅指无利害关系的人,但马法亦包括有利害关系的人。且如果原告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选择适宜的人作为原告。
2、原告的出发点在于维护公共利益,法律尊严及正义,而非个人一己私利。
3、公益诉讼涉及的案件范围宽泛,可以是民事侵权行为,也可以是行政违法、刑事犯罪活动。
4、公益诉讼的地位体现在对机关执法能力不足的补充与协助,而非取代机关进行执法活动。
5、原告在胜诉后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
、公益诉讼制度是在诉讼领域的体现,它为的实现提供了现实的途径和司法保障。一方面它丰富了的形式,为参与事务的权利有了司法保障。保障参加事务管理,成为主人;防止公务人员滥用化共权力,矫正错误的公共权力。
第二、实施公益诉讼制度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它能极大地促进实现法治。
一方面,它实现以司法权力制约权力。从而避免由于权力集中而出现人治的局面。
另一方面,它有助于实现法制的十六字方针,维律的权威性。
公益诉讼不是一种单独的诉讼形式,而是一种以诉讼目的为基准界定的概念,旨在描述检察机关、公益性团体或个人所进行的具有公益性质的诉讼活动。与维护个人和组织自身的合法权益的私益诉讼相比较,公益诉讼的诉讼目的是维护利益和秩序。 不论是哪一种形式的公益诉讼都是落在了公益二字上,也就说诉讼并不是针对个人而言而是为了维护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而发起的一种诉讼行为。在受理公益诉讼的案件时将会充分考虑给带来的影响,从而做出公平的裁决。
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诉或行政公诉,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
根据公益诉讼的主体不同,公益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中,广义的公益诉讼包括所有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既有机关代表以的名义提起的诉讼,也有私法人、非法人团体、个人代表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诉讼。而狭义的公益诉讼是指机关代表以的名义提起的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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