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 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市场是管什么的
法律主观:
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 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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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范围为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法律客观:
《中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规范登记行为,指导地方登记机关依法有序开展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提升登记管理水平。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可以依法承担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怎么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以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范围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包括: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县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组织查处和督办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商品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案件。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开展质量分析和质量对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锅炉环境保护标准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资质。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政同责和跨部门、跨地区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和突发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厅。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2、综合规划司。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
3、法规司。承担组织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以及合作协定、协议和议定书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4、执法稽查局。拟订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国性影响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5、登记注册局(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建工作办公室)。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
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范围
法律主观:
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范围为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负责宏观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法律客观: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八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自然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与职能是什么
法律分析: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有:1、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4、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5、监督管理市场秩序;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条件是: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行为;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法律依据:《中华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机关或者,致使公共财产、和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特别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机关,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特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业务有哪些?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业务有:1、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业务;2、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3、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6、依委托开展反垄断统一执法调查工作;7、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9、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1、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计量制度,依职权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道和比对工作,规苑、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12、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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