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间谍法的利刃:第 12 条规定
根据《反间谍法》第 12 条规定,任何外国、组织或个人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在境内从事间谍活动、收集情报或开展对安全的危害活动。这意味着在反间谍领域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严厉打击任何试图危害安全的行为。
反间谍法的利刃:第 12 条规定
反间谍法的利刃:第 12 条规定
第 12 条的核心条款之一是禁止外国情报机构未经许可在华活动。这赋予广泛的权力,可以监视和驱逐试图在华从事间谍活动的外国人员。例如,2010 年,一名被指控为美国中情局间谍的美国公民被驱逐出。
该条款还禁止外国势力收集可能损害安全或经济利益的情报。这包括军事秘密、科技创新、经济活动和涉及利益的其他信息。对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2018 年,一名公民被判处 12 年徒刑,因其为澳大利亚收集情报。
此外,第 12 条还禁止外国势力开展可能破坏安全或稳定的活动。这包括、和传播虚信息的活动。积极防范任何此类企图,并对违法者实施严厉惩罚。
反间谍法第 12 条是保障安全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赋予权力,可以主动打击外国势力对安全的威胁,并为处置间谍活动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通过严格执行第 12 条,可以维护、领土完整和稳定,并确保的利益得到保护。
确保安全:反间谍法第 12 条的解读
《反间谍法》第 12 条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法律规定,它赋予权力,可以有效应对外国势力对安全的威胁。通过禁止外国情报机构未经许可在活动、收集情报和开展不利于安全的行为,第 12 条为建立了一个坚固的反间谍框架。
该条款通过禁止外国势力参与可能损害安全或经济利益的活动来保护关键利益。此外,它还通过禁止外国势力开展可能稳定的活动来维护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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