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空置房
武汉的新房,暂时不装修入住,请问物业费是怎么缴的?
物业管理虽是因不动产的管理引起的,但其不属于不动产,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首先,是地产公司通知您收房。通知您的收房日期,就作为法律上的交房日期,物业费也从那天开始计算,您不去,也不会少收您的。一般晚缴费都会有滞纳金,但您说的滞纳金是地产收的,而不是物业收的,滞纳金的收取要看您和地产的购房合同有没有相关条款,地产和物业不《物业管理条例》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是一家。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空置房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空置房
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章 总 则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物业合同中的约定计算报告并协助处理。新房子交房后不入住的情况下物业管理费怎么交?武汉市有没有一个物业收费的标准及相关的规定
法律主观:要交的,只是没入住的情况下 在一定时间内可以不全额交的,南昌就是一年之内没装修入住半价
您好,我也是同你的情况一样,收房好没入住,房子空在那儿,经咨询,是不可以不交的,而且交的还是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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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相关规定有哪些条例
法律客观:一、物业服务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物业合同诉讼时效上诉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民法典》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中华民事诉讼法 》
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提起上诉。
三、物业管辖的规定
(一)侵权向被告住所地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管辖。
被告住所地
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业管理合同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
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管辖。
可以协议确定受诉
(三)既侵权又违约的
当事人一方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害,发生违约与侵权竞合的,另一方可以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由根据诉讼性质依法确定管辖。
不归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未入住的房屋需要交物业费吗?
滞纳金一般在千分之《中华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三和千分之五之间有谁知道物业费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出自哪个文件?
一、房屋未入住能否不交物业费?小区的物业主要是公共收费,包括公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绿化管理、保安、保洁等,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入住,即使房屋空置也应交纳相应费用。共有部分与专有部分具有紧密联系,每一个业主都从物业服务企业对于共有部分的管理与保养中受益,物业费的交纳义务对全体业主而言是均等的,否则,物业服务关系稳定性和确定性将会被打破。《关于审理物业服务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不予支持。二、部分地区对房屋空置阶段的物业管理费缴纳比例的特别规定:1、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交付的物业和交付后长期空置的物业,其物业标准可以适当降低。”2、《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公司按正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3、2005年颁布的《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单位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4、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用。”如果当地对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缴费标准没有特别的规定,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上又没有特别的约定,业主一般应全额缴纳物业。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交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商品房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第九章第二条:“产权人、使用人违反公约和物业使用管理维修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对违反公约的,管委会、相关产权人及使用人、物业管理企业可依照公约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产权人、使用人未按照公约、物业管理合同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按每日加收应交纳费用的3‰的滞纳金或按约定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一般在千分之三和千分之五之间,这个在武汉是出自135号文件(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
若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不得收取
滞纳金计算条 为了加强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第504号令)、《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165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首先你要知道滞纳金的起始日是什么时候,在这之前你欠了多少钱?比如说你欠3000元物业费,按照合同约定,超过XX天就要收滞纳金,至今你已经超时50天,那么你的滞纳金就是3000×0.003×50=450元
当地有没有 就要看 当地物业管理条例说没说了
武汉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收费细则
法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律客观:未入住的房屋需要交物业费吗?
要交的,不可能打折的,因为这是有明文规定的。因为收楼后,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法律客观:没有入住的,而物业不会因为你一户没有入住而取消对该小区的服务。原来做过三个月的物业,知道一点点。希望对你有点帮助。物业管理条例到底是遵循湖北省的还是武汉市的?
物业费收取标准 一级收费标准:1.0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固定体育活动场馆不少于二项设施,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 二级收费标准:0.7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体育活动场地不少于一项设施,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0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1次。 收费标准:0.50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固定活动馆所100平方米以上;有简单的体育活动器械、设施,门岗室美观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其中主出入口不少于12小时立岗值勤,公共楼道每天清扫2次。 四级收费标准:0.35元/月.平方米(已包含税、费) 小区内公共区域(硬化地面、主次干道)每天清扫1次。1、凡是地方法规与省级法规相冲突的地方,以省级法规为主执行,因为地方法规小于省级法规;
2、当省级法规条款内没有明确的,而地方法规有1、需要交。 2、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 物业服务合同 的约定交纳 物业 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3、交房时业主签字物业管理就由建设单位转到了业主。 4、产生房屋没有入住就不用交物业管理的误区在于业主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理解,物业管理就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业主没有入住这些工作也在做,就会产生相应的成本,比如管理的工资、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保险费用等等。 5、对于第4条可能不好理解,那举个极端的例子就好理解了,当然这种情况不会发生,但能说明道理。按照未入住不用交费来说,如一个小区在5年内没有一户入住,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就一分钱没有,工作就不能开展,5年后业主回来入住时小区院内与房子就是荒山和一堆废墟了。所以未交费的就是对已交费的权益侵占。明确的,就遵守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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