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退役士兵专转本

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按照要求,今年我省对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专转本”工作进行试点,300人,安排在民办二级学院。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凭、普通高职(专科)和士兵退役证在指定的地点报名。经有关单位审核,即可参加“专转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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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行志愿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除此,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专科二年级、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

《通知》要求,“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2023年江苏退役士兵专转本志愿填报条件:级学习。

“允许退伍士兵参加‘专转本’考试,这是今年的亮点。”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纪开东说,为鼓励大学生参军,以往都采取保留其学籍的办法。“这一政策显然为退伍士兵提供了新平台,可以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参军。”

2023年江苏退役士兵专转本志愿填报条件是什么

南京林业大3.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等6所普通公办高校的自主招生,只面向和省级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在学校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采取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须在普通高校“专转本”统一考试学生报名前结束,3月5日前上报选拔名单。自2022年起不再举办高校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并入统一考试招生。学

志愿设置

院校录取新生要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院校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院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最多可填报A、B、C、D、E五个平行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可同时填报。其中平行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所有符合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无须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得补填报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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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专升本的学校有哪些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2016年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分校表》,专升本招生院校如下: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工程学院

南京晓庄学院

金陵科技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今年我省采取两种选拔方法: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专转本”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专转本”在学生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实施方案另行下达。学院

常州工学院

常州大学

江苏理工学院

苏州科技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

盐城工学院

盐城师范学院

淮海工学院

徐州医学院

徐州工程学院

淮阴师范学院

淮1.“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有关高校应在命题教师选派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协助。阴工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三江学院

东学成贤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南京中大学翰林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金陵学院红山学院

南京体育学院

常州大学怀德学院

无锡太湖学院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江苏退役士兵专转本报名流程

2、资格审核:

江苏退役士兵专转本报名流程如下:

1、考生填报:

所有考生均需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我省退役士兵凭、我省普通高职(专科)和士兵退役证,到原毕业学校报名确认。

由学校根据条件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接收院校对所学专业或课程的要求,负责考生资格及所填报志愿的审核工作。退役士兵资格还须经省门复审。

3、凡2022年12月12日至14日已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在已报考的专业大类中,进一步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名单公示:

凡是经审核合格2.划线原则的考生,学校须在校内醒目处及校园网上公示合格。对于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须及时告之其不合格原因。

4、信息确认: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学校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打印《江苏省2016年“专转本”考生报名表》,或《江苏省2016年“专转本”退役士兵报名表》,交考生本人核对无误签字确认后,盖章留存备查。考生确认签字后的报考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

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5.考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考务细则》(苏教考成〔2015〕2号)文件规定执行。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9〕7号)精神,本着科学、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列入普通高校招生、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下同),以及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

“专转本”选拔总为15000人,本科接收院校为普通本科高校和学院。

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选拔

选拔以两种形式公布:一是按接收院校代码,再按报考类别与码顺序公布;二是按报考类别,再按接收院校(专业)代码顺序公布。

选拔的主要内容有:报考类别、院校代号、院校名称、号、专业名称、数、学费、对报考者专科所学专业及专业课程要求等。同一专业可以在不同的报考类别中招生。

二、报名、资格审核和填报志愿

(一)选拔对象和报名条件

1.选拔对象为列入普通高校招生、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具体报名条件为:(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2.我省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院校学业后,经退役事务部门审核,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3.和省级性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专转本”自主招生的条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选拔方法

1.普通高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籍专科三年级学生(应届毕业生)需先在网上预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名才可生效。

2.退役士兵须持退役证原件报名,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专转本”考试,单列,单独划线录取。

(三)资格审核

学校负责对考生资格及所填报志愿的审核工作。考生需符合学校公布的要求,以及接收院校对考生所学专业或课程的要求。学校须安排专人负责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退役士兵资格还须经省退役事务部门复审。

(四)填报志愿

1.普通高校和学院在同一批次录取。录取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

2.为了有利于考生进校后的学习和教学,考生填报本科专业志愿时,须符合接收院校对该专业提出的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的要求;若接收院校的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相关课程提出具体要求,考生还须填写相关课程成绩。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专科专业名称及代码以专科入学时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为准。

3.退役士兵在填报志愿时,只能选报指定的接收院校和相关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选拔)。

4.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除了可以填报自主招生院校(专业)外,还可以同时兼报参加统一考试的省内院校(专业)。

(五)报考流程和信息采集

1.考生凭、考生在学校留存的手机号进行网上报名,在手机获取短信后,方能进入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考生在网上提交后,即视为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除网上报名外,还须在本人所在院校填写报名表并交纳照片。

2.学校根据条件和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接收院校对所学专业或课程的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同时负责考生人像采集。

3.学校须在校内醒目处及校园网上将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自主招生选拔对象须公示5天以上,并公布电话号码和信箱。学校还须通知审核不合格考生,告之其不合格原因。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将同步公示自主选拔。

4.学校须认真审核网上报考的考生4.试卷保密保管信息,通过审核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填报信息。如确需更正报名信息的,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方可修改。

5.我省退役士兵凭、本省普通高职(专科)和退役士兵证,在本人原毕业学校报名。

(六)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

统一考试考生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5日至8日,自主招生对象的报名工作同期进行。逾期不予补报。

(七)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报考类别及对应考试科目如下:

三、命题和考试

(一)命题

2.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日语等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参加统一考试科目为三门,即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或日语,计算机基础,总分满分为400分。

3.大学语文科目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阅读和写作,计算机基础科目考试要求为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水准,英语、日语、高等数学等科目考试要求均为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水准。英语专业和非英语类专业的英语科目考试分别使用不同的试卷。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0年3月21日。

具体安排如下:

2.准考证发放

考前3天,考生可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或由学校统一打印并发放考生《准考证》。

3.考点设置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报名人数及分布情况在相关院校设置考点,并尽量安排在标准化考点院校,考点院校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市招按教育考试有关要求,负责试卷的运送、保管等工作,指导所在辖区考点院校的考务管理与考务培训工作,并做好考试期间的巡视工作。

(三)自主招生的考试工作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文件精神要求实施。试点的6所自主招生接收院校,应认真组织命题与评卷(面试)工作,杜绝出现性、科学性和技术性错误。要加强考试组织的规范化和试卷管理的,并做好考生的相关服务工作,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四、评卷和考试成绩

1.“专转本”试卷评阅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

2.考试成绩由学校于4月3日左右通知考生,不向公布考生成绩。如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向学校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复核,复核结果通过学校回复考生。

3.参加自主招生试点的接收院校负责向院校和考生通知自主选拔考试的考核结果,并在3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网上录取。

1.录取体制

“专转本”录取工作实行“院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参加统一选拔考试并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院校招生数1:1的比例分报考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填院校及专业志愿投档;接收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根据“专转本”、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划定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等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3.投档原则及办法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办法是: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或A、B、C志愿,只要被检索的5所(或3所)院校及其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院校的该专业投档。

4.录取安排

录取工作安排在2020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自主招生对象在统考考生投档前,办理录取手续。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分别是:

(2)征求平行志愿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公布未完成“选拔”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各学校负责通知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3)服从志愿录取。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4)降分录取。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尚未完成“选拔”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5.录取要求

院校拟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形成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考生被正式录取的依据。院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相关学籍变动手续后,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直接寄送学校,由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录取考生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六、收费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4〕26号),考生报名时,须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145元/人(其中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如果学校采取集中支付的,可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上传数据前集中支付即可。原学校用于报名组织工作留存的5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划拨给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