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副产品税率
农副产品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农副产品一般纳税人税率是9%。
农副产品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副产品税率
农副产品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副产品税率
农副产品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副产品税率
税率是在税收法律中明确定义的,是税法的构成要素,现行税率分:13%,9%,6%,0%。
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政策内容:在现行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政策依据:
《 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
农副产品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副产品税率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时间: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
政策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税率结构,取消13%的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农膜、化肥、沼气、、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政策依据:《 关于简并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时间: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政策内容: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政策依据:《 关于调整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时间:2019年4月1日至今
政策内容:自2019年4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副产品税率
11%、13%和17%三种。
农副产品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副产品税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征收。
2、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税率为13%;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税率调整为11%。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税率17%。
农副产品收购税收政策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生产企业缴纳,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额 ,销项税额是指销售收入的税额,进项税额是指收购农产品的税额,一般的农产品收购税率为13%。
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法律依据:《中华税收征收管理法》
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规定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款。
农副产品的税率?
①从今年7月1日起,将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
②将农产品、天然气等税率从13%降至11%。
③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税率将从13%降到11%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农机、农膜;
农副产品税率 一般纳税人销售农副产品税率
5、规定的其他货物
拓展资料:
农副产品
所谓的农副产品是由农业生产所带来的副产品,包括农、林、牧、副、渔五业产品,分为粮食、经济作物、竹木材、工业用油及漆胶、禽畜产品、蚕茧蚕丝、干鲜果、干鲜菜及调味品、材、土副产品、水产品等若干大类,每个大类又分若干小类。
传统的农副产品一般是自产自销,没有品牌。但是近年来,一些农副产品生产者已经意识到品牌对产品的重要性,因此,这些生产者开始致力于为自己的农副产品树立品牌,务求以优良的品质和实惠的价格打入市场。使得自己在愈演愈烈的市场竞争中可以激流勇进。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农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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