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一共多少项?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具体是: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准则,共48个、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计准则第1201号—审计工作、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CSA 1503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间函证程序、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审计准则第1111号 审计准则3111审计准则第1111号 审计准则3111


审计准则第1111号 审计准则3111


审计审计前提条件是?

新修订的38项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分别是:CSA 1101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CSA 1111 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CSA 1121 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CSA 1131 审计工作底稿 ;CSA 1141 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 ;CSA 1142 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CSA 1151 与治理层的沟通 ;CSA 1152 向治理层和管理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 ;CSA 1153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CSA 1201 审计工作 ;CSA 1211 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CSA 1221 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 ;CSA 1231 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CSA 1241 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CSA 1251 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CSA 1301 审计证据 ;CSA 1311 对存货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 ;CSA 1312 函证 ;CSA 1313 分析程序 ;CSA 1314 审计抽样 ;CSA 1321 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 ;CSA 1323 关联方 ;CSA 1324 持续经营 ;CSA 1331 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 ;CSA 1332 期后事项 ;CSA 1341 书面声明 ;CSA 1401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411 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CSA 1421 利用专家的工作 ;CSA 1501 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CSA 1502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CSA 1503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CSA 1511 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 ;CSA 1521 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 ;CSA 1601 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603 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604 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 ;CSQC 5101 质量控制准则

1. 注册会计师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应做哪些工作

一、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通常,在签约前,注册会计师应了解以下情况:

2、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

3、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

4、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

5、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

6、被审计单位简况

7、管理人员的经验、品行等相关方面进行全面了解

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同时也为接受委托后安排下一步的审计工作奠定前期基础

二、评价自身的胜任能力

即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自身能否胜任该委托业务进行评价。包括:评价自身执行审计的能力,特别要考虑到确定审计小组的关键成员和考虑在审计过程中向外界专家寻求协助的需要;

评价自身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否;评价即将参加受托业务应有的谨慎或关注能力。

(1)审计审计前提条件是扩展阅读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存在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2、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3、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4、审计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遵守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5、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6、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9、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10、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11、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12、审计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13、违约;

14、解决争议的方法;

15、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2. 审计控制测试实施的前提条件是

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了解。

3. 为了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应当就管

为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否存在,下列各项中,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的工作有版()。

A.确定被权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B.确定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C.确定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否是可接受的

D.确定管理层是否认可并理解其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CD

4. 在下列情况中,注会应当合理运用重要性原则的有( ) A.确定审计前提条件

BD

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需要运用重要性原则的情形有:1.在确定审计程序的内性质、容时间和范围时,重要性被认为是审计所允许的可能或潜在的未发现错报或漏报的限度。即注册会计师在运用审计程序以检查会计报表的错报漏报时所允许的误范围;2.评价审计结果时,重要性被认为是某一错报或漏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的标志。

5. 审计的前提和审计工作的前提不一样对吗

不一样,很简单的说,会计资料是审计的前提和基础。而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是指管理层已认可并理解其对财务报表承担的。

6. 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审计的前提条件有什么区别

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 是管理层已认可并理解其承担的。

(1)在大多数情况下,管理层负责执行,而治理层负责监督管理层。在某些情况下,治理层负有批准财务报表或监督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1号在大型实体或公众利益实体中,治理层下设的组织,如审计委员会,可能负有某些监督。

(2)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一一书面声明》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管理层就其已履行某些提供书面声明。

如果管理层不认可其,或不同意提供书面声明,注册会计师将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承接此类审计业务是不恰当的,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承接此类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向管理层解释这种情况的重要性及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3)在需要与管理层达成一致意见的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中需要特别提及公允列报,或需要特别提及管理层负有确保财务报表根据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的。

(4)管理层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编制的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的审计工作,不能代替管理层维护编制财务报表所需要的内部控制。

根据CSA1111第三条, 审计的前提条件: 是指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1)采用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以及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2)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的认同。

7. 审计的前提条件是怎样的 账目的规范和管理

既然,你也提供不出来证据,企业也提供不出有力的证据。

那么,中介机构只能依专账面为准呀,。

反正,我做这样的业务的时候,我最终出的报告,只是反应账面的业务是否附合逻辑,即没有结论的一个报告。

8. 明确规定需要注册会计师提供各项审计服务的条款有多少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

——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2010年11月1日修订)

章 总 则

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否存在,以及与管理层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规范被审计单位控制范围内的,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有必要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规范注册会计师控制范围内的业务承接的有关事项。

第二章 定 义

第三条 审计的前提条件,是指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以及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的认同。

第四条 在本准则中单独提及的管理层,应当理解为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

第三章 目 标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只有通过实施下列工作就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达成一致意见,才承接或保持审计业务:

(一)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存在;

(二) 确认注册会计师和管理层已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第四章 要 求

节 审计的前提条件

第六条 为了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应当:

(一) 确定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否是可接受的;

(二)就管理层认可并理解其与管理层达成一致意见。

管理层的包括:

(一)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如适用);

(二)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三)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允许注册会计师接触与编制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审计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允许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七条 如果管理层或治理层在拟议的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中对审计工作的范围施加限制, 以致注册会计师认为这种限制将导致其对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 注册会计师不应将该项业务作为审计业务予以承接,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第八条 如果审计的前提条件不存在,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此与管理层沟通。在下列情况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注册会计师不应承接拟议的审计业务:

(一)除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注册会计师确定被审计单位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不可接受;

(二) 注册会计师未能与管理层达成本准则第六条款第 (二)项提及的一致意见。

第二节 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与管理层或治理层(如适用)达成一致意见。

第十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达成一致意见的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记录于审计业务约定书或其他适当形式的书面协议中。 审计业务约定条款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范围;

(二)注册会计师的;

(三)管理层的;

(四)指出用于编制财务报表所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五)提及注册会计师拟出具的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在特定情况下对出具的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

第十一条 如果法律法规足够详细地规定了审计业务约定条款,注册会计师除了记录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层认可并理解其的事实外,不必将本准则第十条规定的事项记录于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如果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层的与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相似, 注册会计师根据判断可能确定法律法规规定的与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在效果上是等同的。如果等同,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法律法规的措辞,在书面协议中描述管理层的;如果不等同,注册会计师应当使用本准则第六条第二款的措辞,在书面协议中描述这些。

第三节 连续审计

第十三条 对于连续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否要求对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作出修改, 以及是否需要提醒被审计单位注意现有的条款。

第四节 审计业务约定条款的变更

第十四条 在缺乏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不应同意变更审计业务约定条款。

第十五条 在完成审计业务前,如果被审计单位或委托人要求将审计业务变更为保证程度较低的业务, 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存在合理理由予以变更。

第十六条 如果审计业务约定条款发生变更,注册会计师应当与管理层就新的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并记录于业务约定书或其他适当形式的书面协议中。

第十七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同意变更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而管理层又不允许继续执行原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

(一)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解除审计业务约定;

(二)确定是否有约定义务或其他义务向治理层、所有者或监管机构等报告该事项。

第五节 业务承接时的其他考虑

第十八条 如果相关部门对涉及财务会计的事项作出补充规定,注册会计师在承接审计业务时应当确定该补充规定是否与企业会计准则存在冲突。

如果存在冲突,注册会计师应当与管理层沟通补充规定的性质,并就下列事项之一达成一致意见:

(一)在财务报表中作出额外披露能否满足补充规定的要求;

(二) 对财务报表中关于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描述是否可以作出相应修改。

如果无法采取上述任何措施,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有必要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第十九条 如果相关部门要求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不可接受,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注册会计师才能承接该项审计业务:

(一)管理层同意在财务报表中作出额外披露,以避免财务报表产生误导;

(二)在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中明确,注册会计师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规定,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以提醒使用者关注额外披露;注册会计师在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中不使用“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等措辞,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一)评价财务报表误导的性质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二)在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中适当提及该事项。

第二十一条 如果相关部门规定的审计报告的结构或措辞与审计准则要求的明显不一致,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

(一)使用者是否可能误解从财务报表审计中获取的保证;

(二)如果可能存在误解,审计报告中作出的补充解释是否能够减轻这种误解。

如果认为审计报告中作出的补充解释不能减轻可能的误解,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注册会计师不应承接该项审计业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9. 初步业务活动与审计业务的前提条件有什么区别

注册会计师首先要考虑审计的前提,如果不满足审计业务的条件,比如没有防范版措施将对独权立性的不利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那么就不能承接相应的审计业务,如果满足了前提条件,则执行初步业务活动,并最终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初步业务活动是为了确定是否承接相应的审计业务。而如果不具备审计的前提条件,则不涉及对审计业务的承接问题了。

审计前提条件是?

2. 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应当就管理层

1. 为了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应当就管

——验 资

为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否存在,下列各项中,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的工作有版()。

A.确定被权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B.确定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C.确定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是否是可接受的

D.确定管理层是否认可并理解其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CD

按理来说注册会计师是不做账的,所以当管理的多

3. 审计的前提和审计工作的前提不一样对吗

不一样,很简单的说,会计资料是审计的前提和基础。而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是指管理层已认可并理解其对财务报表承担的。

4. 在下列情况中,注会应当合理运用重要性原则的有( ) A.确定审计前提条件

BD

根据《审计重要性原则》需要运用重要性原则的情形有:1.在确定审计程序的内性质、容时间和范围时,重要性被认为是审计所允许的可能或潜在的未发现错报或漏报的限度。即注册会计师在运用审计程序以检查会计报表的错报漏报时所允许的误范围;2.评价审计结果时,重要性被认为是某一错报或漏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和决策的标志。

5. 什么是会计基本前提条件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会计基本前提条件是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指会计核算工作赖以存在的前提条件,亦称会计设。

会计基本前提包括的内容有以下:

(1)会计主体。在会计主体前提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非对等的概念,法人可作为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

(2)持续经营。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4)货计量。企业会计应当以货计量。在我国,企业会计通常以作为记账本位。业务收支以以外的货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作为记账本位,但是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

(5)审计前提条件是扩展阅读:

会计学与高等数学关系密切。各种会计方法和技术都离不开数学。会计学与统计的关系,都对经济活动进行数量化描述。

会计学按其研究内容,主要有基础会计、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和审计学等重要分支。

基础会计阐明会计的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和技术。

财务会计阐明会计处理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财务管理研究资金的筹措、管理、有效利用的理论和方法。

成本会计阐明成本的预测、、计算、分析、控制和决策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管理会计阐明如何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综合地利用企业会计信息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审计学阐明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及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根据使用资料的对象不同,分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

根据会计主体的性质不同,分为营利组织会计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根据会计对象的范围不同,分为宏观会计与微观会计。

会计监督主要是利用会计资料和信息反馈对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加以控制和指导,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会计监督除货监督,还有实物监督。会计监督的内容,是从本单位经济效益出发,对经济活动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正确性、有效性进行的全面监督。

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改善经营或预算管理,维护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保护公共财产,合理使用资金,促进增产节约,提高经济效益。

6. 审计的前提条件是怎样的 账目的规范和管理

既然,你也提供不出来证据,企业也提供不出有力的证据。

那么,中介机构只能依专账面为准呀,。

反正,我做这样的业务的时候,我最终出的报告,只是反应账面的业务是否附合逻辑,即没有结论的一个报告。

7. 初步业务活动与审计业务的前提条件有什么区别

注册会计师首先要考虑审计的前提,如果不满足审计业务的条件,比如没有防范版措施将对独权立性的不利影响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那么就不能承接相应的审计业务,如果满足了前提条件,则执行初步业务活动,并最终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

初步业务活动是为了确定是否承接相应的审计业务。而如果不具备审计的前提条件,则不涉及对审计业务的承接问题了。

8. 审计工作的前提和审计的前提条件有什么区别

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 是管理层已认可并理解其承担的。

(1)在大多数情况下,管理层负责执行,而治理层负责监督管理层。在某些情况下,治理层负有批准财务报表或监督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在大型实体或公众利益实体中,治理层下设的组织,如审计委员会,可能负有某些监督。

(2)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一一书面声明》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要求管理层就其已履行某些提供书面声明。

如果管理层不认可其,或不同意提供书面声明,注册会计师将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承接此类审计业务是不恰当的,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承接此类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向管理层解释这种情况的重要性及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3)在需要与管理层达成一致意见的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中需要特别提及公允列报,或需要特别提及管理层负有确保财务报表根据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的。

(4)管理层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编制的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的审计工作,不能代替管理层维护编制财务报表所需要的内部控制。

根据CSA1111第三条, 审计的前提条件: 是指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1)采用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以及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2)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的认同。

新审计准则是什么?

审计准则,共48个。

新审计准则体系——各项准则编号与名称

时间:2006年03月27日17:50

一、审计、审阅与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一般原则与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2、风险评估以及风险的应对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3、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23.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4、利用其他主体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5、审计结论与报告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6、特殊领域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二)注册会计师审阅业务准则

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三)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审的审核

二、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

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中注协公布的是审计哪些准则?

具体是: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审计准则,共48个、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准则第114(1999年2月4日发布)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审计准则第1201号—审计工作、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审计准则第123因为,注册会计师在给的会计鉴证报告时,只要提你对应的审计程序和结果,而不是结论,结论是法官出的。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的特殊考虑、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已经颁布的内部审计准则的目录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2月15日,在“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发布会”上,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正式发布,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目 录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审计工作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8.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据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财会[2006]424.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财会[2006]4号 2

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财会[2006]4号 2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财会[2006]4号 2

求一份审计业务约定书

33.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审 计 业 务 约 定 书

索引号:

依据《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经双方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如下:

条 委托目的和内容

由甲方委托乙方对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第二条 甲方的与义务

1、甲方的

(1)甲方及甲方负责人应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甲方管理层的,这种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2、甲方的义务

(1)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3)甲方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4)为乙方派出的有关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5)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6)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

第三条 乙方的和义务

1、乙方的

(1)乙方的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甲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乙方按照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乙方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乙方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3)乙方需要合理和实施审计工作,以使乙方能够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甲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4)乙方有在审计报告中指明所发现的甲方在重大方面没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 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且未按乙方的建议进行调整的事项。

(5)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在审计后可能仍然未被乙方发现的风险。

(6)在审计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内部控制存在乙方认为的重要缺陷,应向甲方提交管理建议书。但乙方在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缺陷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善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善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乙方出具的管理建议书。

(7)乙方的审计不能减轻甲方及甲方管理层的。

2、乙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①取得甲方的授权;②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③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④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第四条 审计收费

1、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乙方预计本次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 元。

2、经协商,双方确定本项目的审计费用及付款时间如下:

审计费用: ;

付款时间: 。

3、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垫付的费用,如旅费等,由甲方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四条第1项下所述的审计费用。

5、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审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 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 日内支付。

第五条 审计报告与审计报告的使用

1、乙方按照《注7、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的风险;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审计报告。

2、乙方向甲方出具审计报告一式 份。

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审计报告时,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得修改或删除重要的会计数据、重要的报表附注和所作的重要说明。

第六条 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条2(2)、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第七条 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审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审计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审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

第九条 违约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审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第1 种解决方式:

(1)向有管辖权的提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注册会计师在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之前应做哪些工作

(五)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一、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乙方:

通常,在签约前,注册会计师应了解以下情况:

2、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

3、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

4、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

5、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

6、被审计单位简况

7、管理人员的经验、品行等相关方面进行全面了解

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同时也为接受委托后安排下一步的审计工作奠定前期基础

二、评价自身的胜任能力

即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自身能否胜任该委托业务进行评价。包括:评价自身执行审计的能力,特别要考虑到确定审计小组的关键成员和考虑在审计过程中向外界专家寻求协助的需要;

评价自身与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是否;评价即将参加受托业务应有的谨慎或关注能力。

扩展资料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存在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2、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3、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4、审计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遵守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5、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包括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6、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9、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10、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11、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12、审计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13、违约;

14、解决争议的方法;

15、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

新审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财会[2006]4号 2

新审计准则是在2010年11月发布的,以中注协名义起草,由印发的,文号是财会[2010]21号,共修订了38项审计准则,废止了原财会[2006]4号文颁布的35项审计准则。

(1996年12月26日发布)

审计业务约定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8、管理层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根据《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规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存在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

(一)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二)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

(四)审计范围,包括指明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遵守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六)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七)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的风险;

(八)管理层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九)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十)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十一)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十二)审计收费,包括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

(十三)违约;

(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五)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审计业务约定书:

被审计单位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时,都要在开始审计以前签订一个合约,以明确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及双方与义务等事项,这就是审计业务约定书。

在完成审计业务前,如果被审计单位要求注册会计师将

在同意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其他服务前,注册会计师还

注册会计师详细资料大全

13.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ountant,简称为CPA,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

在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指的是从事审计、中介审计、审计的专业人士,在其他一些的会计师公会,如加拿大的CGA ,美国的(三)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AICPA,澳大利亚的澳洲会计师公会,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而不是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

截止到2014年底,累计有19.3万人取得了全科证书。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进行。

基本介绍 中文名 :注册会计师 外文名 :Certified Public Aountant 简称 :CPA 考试科目 :《会计》、《审计》等 报名时间 :2015年3月30日-4月30日 考试时间 :2015年8月29日、10月17-18日 考试报名,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时间,规章制度,主考单位,注册制度,注册资格,不予注册情形,注册后管理,证书管理,注册材料,合格标准,注会现状,审计准则, 考试报名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华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因吊销注册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而受到停考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者。 第六条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每科考试具体时间,在各年度全国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 》中明确 考试大纲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委会发布的各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时间 报名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规定,地方考委会应当据此确定本地区具体报名日期,并向公告。 每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明确 规章制度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行业务,受法律保护。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团体。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主要包括执业会员(即注册会计师)和非执业会员。此外还可能包括荣誉会员。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并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一定时间后,在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方可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只是通过考试,可以申请成为非执业会员。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 Public Aountant)是会计行业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成立于1988年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下的一个全国性协会,也是的会计执业团体,我国从19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8次, 《中华注册会计师法》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令第十三号公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2010年底,累计已有近15.4万名考生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而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说明:为境外专业人士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提供了便利,更为在全球范围内吸引行业专业人才加入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提供了重要的机制。2006年11月14日,土耳其伊斯坦堡,第十七届世界会计师大会期间,注册会计师协会与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协会签署协定,委托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欧洲考区的考务工作。注册会计师考试首次在欧洲设立考区,此次考区是在境外设立,面向境外考生的注册会计师个境外考区,次考试于2007年1月26日至28日举行,考点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考试大纲采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主考单位 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考委会),组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考办设在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制度 注册资格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不予注册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以上,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注册后管理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门备案。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 门申请复议。 证书管理 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发给门统一制定的注册书。 已取得注册书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以上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 门申请复议。 依照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注册材料 一、注册为执业会员 (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契约复印件; (五)有效件或者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的件复印件和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二、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 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在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有效件或者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的件复印件和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合格标准 注册会计师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根据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的规定,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绩后的30日内,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成绩有距,可由考生本人凭成绩单向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 成绩单上1-9数字说明:“-1”即未报;“-2”即未考;“-3”为取消单科成绩;“-4”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3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5”为取消当年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6”为以前年度受到停考处罚,期限未满,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考试成绩;“-7”为客观答题卡上未贴上条形码,没有成绩;“-8”为取消本场考试成绩和5年内(不含当年)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9”标志的为待查 。 注会现状 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各科目平均合格率为26.58%,综合阶段合格率为41.45%。 注册会计师分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专业阶段考会计、审计、经济法、税法等科目,综合阶段要等专业阶段考完才能报考,加入企业会计准则等知识。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首次从纸笔考试向机考转化。 据介绍,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考试有54万人报名,累计报考135万科次,平均出考率为43%;综合阶段考试有1.3万人报名,平均出考率为90%。在全国共设有700多个考点、6400余个考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09352人,合伙人、股东33768人。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862家(不含分所),其中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3878家,有限会计师事务所3984家,为全国3000多家上市公司、1万多家新三板企业和400多万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审计鉴证和其他专业服务。全行业2018年度业务收入预计达到1000亿元。 审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画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式。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式。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档案中的其他信息。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式。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 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 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及其他相关业务准则 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 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式。 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