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令第110号)废止了吗?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没有废止 但是该《办法》并没有配套有力的强制办法 现在装修的从业人员没几个知道的 业主也没几个知道4、《中华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 多少私搭乱建 违规拆除承重墙的 有业主的意见也有装饰装修公司的杰作 该《办法》我觉得就是个废法了 如果不能起到法律应该起到的作用 连擦纸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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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110号令_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2023


违法装修房子应该投诉哪个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问题;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你应当找城建局,城建局(或叫建设局)内专门有管室内装修的科室。

2、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有关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的违法行为,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3、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如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目前漳州市区,点规划局已经委托给执法局行使行政执法;第二、1、若你买的房子是精装修入住的话,可先向房产公司投诉,若房产公司不解决,可再向物业管理科投诉。三点,由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监督站行使行政执法权。

【物业管理】,【居委会】,【城建部门】都可以。

的话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科投诉:

2、若是业主自行找人装修的房子,可先向装修公司,装修公司不解决,再向物业管理科投诉。

【物业管理】,【居委会】,【城建部门】重点上这个。。沉重墙都没了。。什么年代啊。。还敢如此嚣张。。。非要抓去坐牢才行。。真是的。

城建局(或叫建设局)内专门有管室内装修的科室,你应当找城建局。

小区居民不办理装修手续,物业应该怎么办

1、《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4、《中华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1]81号

按照110号令《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如果小区居民不办理装修手续。依照该办法第35条规定:装修人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房屋装修法律法规有哪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问题;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人,要依法作出处罚。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标准,严禁在装饰装修工程上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如果房屋安全人没有经过批准,擅自进行装修、改造、维修加固或者未按《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整改。拒不整改,属住宅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属于非住宅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理办法》中华令第110号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根据中华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严禁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梁、柱、承重墙体等)。业主私自在梁上打孔可能会涉及违法,应立即停工整改,将情况上报给所在地区的房管部门或住建局。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3、《中华建筑法》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在装修方面,我国立法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主要的规定见于:

1、《中华建筑法》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2、《中华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梁上打孔住建局怎么处罚

1、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令第110号)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等违法行为的,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1、【法律依据】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停止装修】

当物业公司发现业主有私自在梁上打孔的行为,当场要求业主立即停止装修,若业主不在场或装修师傅在场但不愿配合物业工作,可以暂时停水、停电强制要求整改。 3、【整改通知】

通知业主详细说明情况,下达正规“整改通知”,要求业主给出可行、安全的修补及整改方案,写明一切由私自打孔的业主承担、限期整改,并要求业主本人签字、按手印,复印存档或拍照留证。 4、【上报部门】

一般物业公司发现业主存在私自在梁上打孔的行为,不会直接上报管辖部门,建议与业主私下协商处理,签整改通知或承诺书,勒令限期整改到位。若业主拒绝执行或到处投诉,物业公司整理证据上报给房管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直接让正规部门处理。 5、【前期物业】

如果是作为开发公司投票选举出的前期物业,发现业主私自在梁上打孔,需要上报给开发商或承建商,现场查验是否会影响整体结构,是否会破坏墙体承重等,事先给出整改或修复方案。 6、【建议意见】

所在小区一般是安装空调时在梁上打孔,建议物业公司门岗管控好装修工人进出,要求安装空调时在物业开具“临时放行单”,主要是让安装工人去物业办公室了解安装空调的注意事项,不明白的由现场指导。 7、【温馨提示】

建议物业公司留存现场的照片及相关录音,准备业主接房时签订的装修申请书、装修注意事项、业主规约、服务协议等文件,以防业主投诉物业公司监督工作不到位、没有告知禁止事项等。

房屋装修法律法规有哪些

找物业。

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人,要依法作出处罚。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标准,严禁在装饰装修工程上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令第110号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3、《中华建筑法》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5、《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 业主装修房屋时,需要告知物业。

扩展资料:

案例:

成都:房屋装修违反“五禁” 将被罚款10万元

《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明确了房屋装修改造的5大禁止行为,违反者将被罚款10万元。同时,在房屋装修改造中必须按照《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进行实施,如触及违法行为将受到5万元的罚款。

《条例》中,对装修改造的禁止行为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二十六条提出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明确了对于房屋装修改造的5大禁止行为,包括: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降低底层室内标高;超过设计标准、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的;安装设施、设备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如存在这5大禁止行为的,房产行政管理部门会依法严格查处,并监督恢复原状。拒不整改的,属住宅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住宅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中还明确,如果在实施房屋装修、改造和维修加固时出现拆改房屋结构、增加夹层、其他可能影响房屋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的行为等,必须向房屋所属地区(市)县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取得《房屋结构安全批准书》后方可实施。

参考资料:

一、《中华建筑法》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令第110号,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四、《中华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建筑法》对家庭装修违法的处理

第七十二条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七十三条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七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情节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七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

想问一下对厕所装修有啥要求?对厕所突出的墙角是否规定必须是圆角而不是直角。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问题;对于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人,要依法作出处罚。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装饰装修工程建设标准,严禁在装饰装修工程上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材料。……

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令第110号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3、《中华建筑法》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

是否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令110号),若是有何后果?非建筑、法律人士勿扰!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建筑格局

按照第110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3)扩大承重墙上原

建委第110号通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三、《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特别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重点是依法监督在装饰装修工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问题。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以上行为属违反建委通令110号文件,属于违规建筑。

但是属此种情形大家身边发生了很多,问题也不是很,就算你改扩建了格局,物业管理部门最多就是罚没押金违建处理只是城管的职责。

建义:

(1)建筑外观不要刻意改变,承重墙体不要刻意还变。

(2)静观其变等别人的处理结果下达或施工模式

(3)跟管理处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