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期间工资标准

法律主观:法律依据

待岗期间的工资标准:如果不是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且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者的原工资来给;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按照不得低于当地的工资的标准来给;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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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待岗法律规定

《中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在哺乳期降低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第三,禁止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期内从事空气中含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职业卫生标准的场所进行作业;禁止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法律依据:《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待岗期间工资标准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分析】:企业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和本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 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

第三十五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待岗的法律规定

第40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1、《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待岗工资是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安排职工待岗,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度

三、待岗人员待岗期间按如下原则办理:1. 自列为待岗人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不变(不含绩效津贴和项目负责人岗位补贴等款项),第四个月起,只发职务工资、补贴、托儿补贴、物价补贴、房租提价补贴等工资款项(含今后新增的有专项经费支持的政策性补贴款项);若上述所发工资款项之和低于市工资标准,则改按市工资标准发放。2. 若六个月内仍未聘任上岗,从第七个月起,按市规定的生活费标准发放。

五、待岗人员的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或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对未经组织批准且未办理任何手续又到其他单位谋职的待岗职工,除停发全部工资外,并按旷工办理。对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且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按除名处理。

2、待岗工资标准概念

3、待岗工资标准

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 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通过上文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可以了解到,不同性质的待岗就有不同的规定,如果是企业的经济原因,或者员工的违反公司知道造成损失的原因。只要员工是待岗状态,企业都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支付员工工资和缴纳各项保险费。但是,如果是员工未经批准自行待岗的,企业给予后,可以不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待岗生活费的法律规定

法律没有规定待岗的生活费,但规定了待法律分析:劳动法明确规定息工待岗期间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80%的工资,同时缴纳社保费。待岗源于年代的国有企业,当然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也还在沿用该制度,而且,很多非国有企业也采用待岗制度,这一制度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合法。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岗的工资,如果非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待岗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支付;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且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有关规定来处理。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探亲、婚、丧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六、对于具备上岗条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竞聘的待岗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1) 次给予告诫,并按市生活费标准发放生活费;(2) 第二次停发全部工资;(3) 第三次予以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待岗多长时间是合法的

待岗具体多少时间,法律无明确规定。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试用期内的;人单位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合同关系以前,要经过一些必要的环节,具体包括:

2、征求工会或有关职工的意见;向主管部门或行政当局报告并经批准;

签订合同解除的协议或发出合同解除的通知。合同的解除一般要由双方当事人就解除的日期和法律后果等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一方决定的解除也要由决定方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合同解除的后置环节。合同当事人就合同解除签订协议或发出通知后,依法还要经过特定环节是,工会有权对有关合同的解除发表自己的意见,合同解除方尤其是企业管理者应当认真研究和对待工会的意见;若因合同解决出现争议,还需经过调节、仲裁、诉讼或其他的办法来加以处理;合同的基础还要由企业报主管部门或行政当局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1、对劳动者进行批评教育、纪律或解除等;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单位让待岗是什么意思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分析:是相对在岗而言的,待岗不同于下岗,按照劳动部门的部署,近几年要实现下岗职工全部出中心,有的是上岗,有的转为失业,其中还哺乳期女职工受法律的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及其附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及各地的地方法规中。对哺乳期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有一部分我理解就是转为待岗了。法律对此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省市地方法规规章作了规定。

法律依据:《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下岗、待岗人员在下岗、待岗期间的待遇,可根据下岗、待岗原因,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生活费标准。生活费的支付仍由下岗、待岗人员原单位承担。下岗、待岗期间参加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力市场组织的培训,培训后实行试岗、试用,其试岗、试用期间的待遇本着低于在岗人员的标准,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待岗期间工资标准

四、待岗人员暂由人事部门管理,其工资及行政关系转归所组织人事处。

摘要:劳动法明确规定息工待岗期间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80%的工资,同时缴纳社保费。待岗源于年代的国有企业,当然现在很多国有企业也还在沿用该制度,而且,很多非国有企业也采用待岗制度,这一制度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合法。

待岗一般是要求劳动者不用工作,但工资照发的一种模式,主要就是为了留住人员,对于待岗的工资也是规定了标准,用人单位在发放的时候也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来,这样才算是合法的,待岗还必须要慎得劳动者的同意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才可以。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待岗的法律规定

《中华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1、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安排职工岗位,暂时性安排职工下岗但超过一个月的时间,在度过困难时期后再考虑安排职工重新上岗。待岗期间,职工可以领取一定的生活费,并由企业继续为其缴纳各项保险费用。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