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规定哪些产品必须要有3c认证
3C认证就是是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通行规则,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
哪些产品需要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
《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包括中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1年33号)中的附件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19类132种产品。
1) 电线电缆(共5种)
2) 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
3) 低压电器(共9种)
4) 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5) 电动工具(共16种)
6) 电焊机(共15种)
7)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8) 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9) 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
10) 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
11) 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12) 机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
13) 机辆轮胎(共3种)
14) 安全玻璃(共3种)
15) 农机产品(共1种)
16) 乳胶制品(共1种)
17) 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18) 消防产品(共3种)
19)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
《第二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
根据《中华产品质量法》、《中华标准化法》、《中华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规定,现决定对入侵探测器、防盗报警、汽车防盗报警系统和防盗保险柜(箱)等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目录见附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自2005年10月1日起,凡列入目录内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4年8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1、入侵探测器
1)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2)振动入侵探测器
3)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
2、防盗报警
3、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4、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包括中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OO1年33号)中的附件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19类132种产品。; 1)电线电缆(共5种);; 2)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共6种);; 3)低压电器(共9种);; 4)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5)电动工具(共16种);; 6)电焊机(共15种);; 7)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8)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9)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 1O)照明设备(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共2种);; 11)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12)机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 13)机辆轮胎(共3种);; 14)安全玻璃(共3种);; 15)农机产品(共1种);; 16)乳胶制品(共1种);; 17)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18)消防产品(共3种);; 19)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
3c认证是什么?
CCC认证(强制性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简称CCC或者3C认证。是制定的产品进入市场的强制性规定,及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CCC认证取代了原先的 CCIB (中华进出口商品检验局 China Commodity Inspection Bureau,简称CCIB) 和 CCEE (中华电子设备安全认证 Conformity Certific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简称CCEE) 产品安全认证。
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CCC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的,一律不得进出,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目前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
农机产品
电路开关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
电线电缆
消防产品
信息技术设备
乳胶制品
医疗器械产品
机辆轮胎
小功率电动机
电焊机
局域网产品
音视频设备类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电动工具
家用和类似用途产品
照明设备
低压电路
机辆及安全附件
安全玻璃
电信终端设备
装饰装修产品
玩具产品
详细认证目录请访问认监委网站: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与实施规则对照表》
免办CCC认证的相关情况也请访问认监委网站相关栏目。
目前CCC认证机构有质量认证中心、安全技术防范认证中心、信息安全认证中心等11个(2008年9月23日数据)。 其中质量认证中心的规模较大、其余认证机构基本以开展特定产品的CCC认证业务为主。
查询所有的CCC认证机构及各自认证范围。
CCC认证也要进行工厂检查。
强制性产品认证。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英文名称China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它是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一、 强制性产品认证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标准和技术法规。
二、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列入《中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必须获得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要求,方可使用认证标志——“强制认证”(英文缩写“CCC”)。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 认证程序
我司提供专业的CCC认证服务:
1) 根据厂家的实际需要制定合理经济的认证方案;
2) 对所认证的产品进行预检,帮助厂家避免多次、反复提交样品和重测,加快认证速度,节省成本;
3) 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提出经济可行的整改意见;
帮助厂家准备符合标准的必需技术资料,使认证顺利进行。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CCC是国内的强制性认证,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电器产品都要做CCC,有的是做自愿性的CQC!
我们这边是一家实验室,很多产品的各种认证都可以直接完成,费用也便宜、也正规,大家可以认识一下,以后说不定很大地方可以帮到你~
强制性产品认证
本文讲解3C认证是什么意思,告知3C认证是什么,3C认证是什么认证,给您正确的解答.
什么产品需要做3c认证 都有哪些?
需要做3C认证产品目录:
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电线电缆(共5种)
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 V及以下聚绝缘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
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
三、低压电器(共9种)
漏电保护器、断路器(含RCCB、RCBO、MCB)、熔断器、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其他电路保护装置[保护器类:限流器、电路保护装置、过流保护器、热保护器、过载继电器、低压机电式接触器、电动机启动器]、继电器(36V<电压£1000V)、其他开关(电器开关、真空开关、压力开关、接近开关、脚踏开关、热敏开关、液位开关、按钮开关、限位开关、微动开关、倒顺开关、温度开关、行程开关、转换开关、自动转换开关、刀开关)、其他装置(接触器、电动机起动器、信号灯、辅助触头组件、主令、交流半导体电动机和起动器)、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四、小功率电动机(共1种)
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共16种)
电钻(含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和冲击扳手、电动砂轮机、砂光机、圆锯、电锤(含电镐)、不易燃液体电喷枪、电剪刀(含双刃电剪刀、电冲剪)、攻丝机、往复锯(含曲线锯、刀锯)、插入式混凝土振动器、电链锯、电刨、电动修枝剪和电动草剪、电木铣和修边机、电动石材切割机(含大理石切割机)
六、电焊机(共15种)
小型交流弧焊机、交流弧焊机、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埋弧焊机、等离子弧切割机、等离子弧焊机、弧焊变压器防触电装置、焊接电缆耦合装置、电阻焊机、焊机送丝装置、TIG焊焊炬、MIG/MAG焊焊枪、电焊钳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共18种)
1.家用电冰箱和食品冷冻箱:有效容积在500立升以下,家用或类似用途的有或无冷冻食品储藏室的电冰箱、冷冻食品储藏箱和食品冷冻箱及他们的组合
2.电风扇:单相交流和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风扇
3.空调器:制冷量不超过21000大卡/小时的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空调器
4.电动机—压缩机:输入功率在5000W以下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空调和制冷装置所用密闭式(全封闭型、半封闭型)电动机—压缩机
5.家用电动洗衣机:带或不带水加热装置、脱水装置或干衣装置的洗涤衣物的电动洗衣机
6.电热水器:把水加热至沸点以下的固定的贮水式和快热式电热水器
7.室内加热器:家用和类似用途的辐射式加热器、板状加热器、充液式加热器、风扇式加热器、对流式加热器、管状加热器
8.真空吸尘器:具有吸除干燥灰尘或液体的作用,由串激整流子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的真空吸尘器
9.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用作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并带有电热元件的电器
10.电熨斗: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干式电熨斗和湿式(蒸汽)电熨斗
11.电磁灶:家用和类似用途的采用电磁能加热的灶具,它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电磁加热元件
12.电烤箱:包括额定容积不超过10升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烤箱、面包烘烤器、华夫烙饼模和类似器具
13.电动食品加工器具:家用电动食品加工器和类似用途的多功能食品加工器
14.微波炉:频率在300MHz以上的一个或多个I.S.M.波段的电磁能量来加热食物和饮料的家用器具,它可带有着色功能和蒸汽功能
15.电灶、灶台、烤炉和类似器具:包括家用电灶、分离式固定烤炉、灶台、台式电灶、电灶的灶头、烤架和烤盘及内装式烤炉、烤架
16.吸油烟机:安装在家用烹调器具和炉灶的上部,带有风扇、电灯和控制调节器之类用于抽吸排除厨房中油烟的家用电器
17.液体加热器和冷热饮水机
18.电饭锅:采用电热元件加热的自动保温式或定时式电饭锅
八、音视频设备类(不包括广播级音响设备和汽车音响设备)(共16种)
总输出功率在500W(有效值)以下的单扬声器和多扬声器有源音箱、音频功率放大器、调谐器、各种广播波段的收音机、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包括各类光盘磁带等载体形式)、及以上设备的组合,为音视频设备配套的电源适配器、各种成像方式的彩色电视接收机、监视器(不包括汽车用电视接收机)、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显象(示)管、录像机、广播接收机、电子琴、天线放大器、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
九、信息技术设备(共12种)
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与计算机连用的显示设备、与计算机相连的打印设备、多用途打印复印机、扫描仪、计算机内置电源及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电脑、学习机、复印机、、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
十、照明设备(共2种)(不包括电压低于36V的照明设备)灯具、 镇流器
十一、电信终端设备(共9种)
调制解调器、传真机、固定电话终端(普通电话机、主叫号码显示电话机、卡式管理电话机、录音电话机、投电话机、智能卡式电话机、IC卡公用电话机、免提电话机、数字电话机、电话机附加装置)、无绳电话终端(模拟无绳电话机、数字无绳电话机)、电话(电话、电话会议总机)、移动用户终端(模拟移动电话机、GSM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CDMA数字蜂窝移动台(手持机和其它终端设备))、ISDN终端(网络终端设备(NT1、NT1+)、终端适配器(卡)TA)、数据终端(存储转发传真/语音卡、POS终端、接口转换器、网络集线器、其它数据终端)、多媒体终端(可视电话、会议电视终端、信息点播终端、其它多媒体终端)
十二、机辆及安全附件(共4种)
(一)汽车:在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M、N、O类车辆 (二)摩托车:发动机排气量超过50cc或设计车速超过50Km/h的摩托车 (三)汽车摩托车零部件:汽车安全带、摩托车发动机
十三、机辆轮胎(共3种)
(一)汽车轮胎:轿车轮胎(轿车子午线轮胎、轿车斜交轮胎)、载重汽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轻型载重汽车轮胎、中型/重型载重汽车轮胎) (二)摩托车轮胎:摩托车轮胎(代号表示系列、公制系列、轻便型系列、小轮径系列)
十四、安全玻璃(共3种)
汽车安全玻璃(A类夹层玻璃、B类夹层玻璃、区域钢化玻璃、钢化玻璃)、建筑安全玻璃(夹层玻璃、钢化玻璃)、铁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夹层玻璃 、钢化玻璃、安全中空玻璃)
十五、农机产品(共1种)
植物保护机械(背负式喷雾机(器)、 背负式喷粉机(器)、背负式喷雾喷粉机)
十六、乳胶制品(共1种)
橡胶
十七、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起搏器、人工心肺机
质监总局、食品品监管总局、认监委联合发出公告(2013年第52号),自2013年4月23日起对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心电图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器、人工心肺机、植入式心起搏器、橡胶等8种医疗器械产品不再需要实施强制性CCC认证管理。
十八、消防产品(共3种)
火灾报警设备(点型感烟火灾报警探测器、点型感温火灾报警探测器、火灾报警、消防联动控制设备、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水带、喷水灭火设备(洒水喷头、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消防用压力开关)
十九、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共1种)
入侵探测器(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主动入侵探测器、室内用被动探测器、微波与被动复合入侵探测器)
第二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局域网产品
第三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溶剂型木器涂料(指室内装饰装修用硝基漆类/醇酸漆类/聚胺脂漆类溶剂型木器涂料)
二、瓷质砖(用于建筑物装修用的吸水率平均值E≤0.5%的瓷质砖)
三、混凝土防冻剂
第四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 入侵探测器
1.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2.振动入侵探测器
3. 室内用被动式玻璃破碎探测器
二、 防盗报警
三、 汽车防盗报警系统
四、 防盗保险柜、防盗保险箱
第五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童车类
二、电玩具
三、塑胶玩具
四、金属玩具
五、弹射玩具
六、娃娃玩具
第六批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
一、机灯具产品(前照灯、转向灯;汽车前位灯/后位灯/制动灯/视廓灯、前雾灯、后雾灯、灯、驻车灯、侧标志灯和后牌照板照明装置;摩托车牌照灯、位置灯);
二、机回复反射器;
三、汽车行车记录仪;
四、车身反光标识;
五、汽车制动软管;
六、机后视镜;
七、机喇叭;
八、汽车油箱;
九、门锁及门铰链;
十、内饰材料;
十一、座椅;
十二、头枕。
不是所有产品都需要3C认证的,只有强制要求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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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认证就是是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简称。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依据、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等作了统一的规定。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通行规则,依法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标识,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三)根据我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原来两种制度覆盖的产品有138种,此次公布的《目录》删去了原来列入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医用超声诊断和治疗设备等16种产品,增加了建筑用安全玻璃等10种产品,实际列入《目录》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共有132种。
(四)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可简称为"3C"标志。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取代原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五)统一确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制定,将根据不以营利为目的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综合考虑现行收费情况,并参照境外同类认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六)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8月1日起实施,有关认证机构正式开始受理申请。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废止。
刹车片CCC强制认证,现在开始已开始准备工作了,刹车片3C认证定于明年6.1号正试实施,河北正大摩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已通过刹车片3c强制认证,产业集中地通过企业
什么是强制性产品认证
“3C”认证的全称为“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它是各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安全、加强
产品质量管理
、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我国为兑现入世承诺,于2001年12月3日对外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
认监委
开始受理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大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3C”认证从
2003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原有的
产品安全认证
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期废止。目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强制性产品
认证标志
管理办法》、《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
电线电缆
、开关、
低压电器
、电动工具、家用电器、音视频设备、
信息设备
、电信终端、机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
3C认证
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
技术法规
、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
一揽子解决方案
,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
规则
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
贸易便利化
和自由化。
3C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哪里可以找到实施更新的?
首先,CCC就是强制性产品认证。
查询目录,渠道可以去“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选择“业务专栏”进行查找。
截至目前,依据2020年的公告。目前共计类。
3非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想要找到实时更新的时候,登录他们的公司网站,应该能够找到相关的信息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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