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监管中存在些什么问题?

我局始终把规范行政执法贯穿全年中心工作始终,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奖罚兑现,强化执法队伍管理。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的要求,将行政执法工作与优化经济环境密切结合,把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管理真正落到实处。一是成立行政执法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严把关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在全系统推行《行政执法制》,层层签订了行政执法目标书,形成依法形成的氛围。二是实行行政执法目标考核评议制度。积极参加全县评议行风活动,评议作风、评议形象,促使工作作风较大转变。三是建立案件办理回访制度。定期召开执法工作会议,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清理、通报,走访相关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建立诚信市场。建立行政执三、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法程式法通报制度,利用媒体,对执法典型事例进行公示。对违规违法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同时对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好的典型进行表扬。

广告主、发布者自身法律意识不强。有相当一部分广告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在发布户外广告过程中,只需要向广告设置地点审批部门申请即可,工商部门只是监管户外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而忽略了向户外广告的管理监督部门 工商部门申请登记,造成辖区内未经登记而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违法行为常有发生。目前在韶关市区登记注册从事广告经营业务的企业有200多户。自对广告公司和个根据县 办、县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该档案精神,并组织力量对全域性政执法行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体户取消《广告经营许可证》前置登记条件后,从事广告经营业务的大部分人对广告审查登记很陌生,特别是在商家法定控制地带的自设性户外广告基本上没有主动登记。

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日常监督存在问题及原因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日常监督存在问题及原因


日常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 日常监督存在问题及原因


(二)基层工商所履行监管职能不到位。一方面,有的基层工商所对户外广告监管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户外广告监管主要是局机关业务科(股)室的事情,在工作安排上没有投入足够的人力、时间,未能发挥基层工商所在户外广告监管方面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由于过去监管模式的影响,使基层工商所长期以来形成了以收费为主、监管为辅的工作惯性,没有能够发挥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主力军的作用,在监管力度、广度、深度上还不够,使辖区内未经登记的户外广告发布现象时有发生。同时部分工商监管人员对广告监管法律法规不熟悉,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

为什么基层组织要加强日常监督

三、工作建议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的基层组织建设是保持的先进性、提高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基础。如何加强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关注的重点。 一、加强基层员干部素质建设 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基层员干部要做到真正重视群众、真正关心群众、真心爱护群众。一是选好配强基层组织的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真正树好“风向标”。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农村员远程教育平台,大力宣传员楷模,做好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基层员干部素质。三是严格员干部考核,从德、能、勤、绩、学、廉着手,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员干部评先评优中。 二、加强基层员干部队伍建设 任何功劳都不是个人的,而是团队合作的结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就得加强基层员干部队伍的建设。一是健全科学有效的员网络。村(社区)总支下设员支部,支部员分别联系几名群众,做好组织阵地建设。二是充分吸收群众加入到组织中,做好新形势下员发展工作,把生产、工作线和青年中的分子发展为员,充实基层员干部队伍。 三、强化基层组织的影响力 一是科学管理,探索新的组织模式,及时理顺组织管理体制。理顺组织关系,按照属地管理、资产管理、行业管理,以有利于加强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组织作用为原则。二是正确定位基层组织功能。支部主要是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开展建工作。三是加强基层组织的制度建设。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包涵了制度、组织制度、干部制度、日常工作制度、监督制度、考核制度等。当前,重点是健全内制度、内选举制度、权利保障制度、内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扩大务公开,增强组织工作透明度。 四、进一步落实建工作制 作为基层组织“一把手”,是基层建工作的直接人,要进一步落实建工作制,履行好直接人的职责,统筹谋划,组织协调,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对一些薄弱环节,要采取扎实措施加以解决,加强工作指导,把联系点建成点。基层组织建设是一个不断摸索的过程,需要各个基层员同志齐心协力,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共建先进基层组织。

篇3

日常监督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四是与绩效管理功能合并,由合规性检查向效益性监督管理转变,监督检查不再存在。

法律分析:要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内容包括干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干部的“绩”。

1、道德修养,遵守公德情况。重点是监督干部品德是否高尚,能否在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平时的言行举止是否与身份相符;是否尊重、团结同事,家庭、邻里是否和睦;是否从严规范自身行为,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交际圈”能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警,慎微慎独。

2、工作能力,坚持集中制情况。是否积极进三、针对存在不足、改进工作措施取,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是否及时转变角色,适应岗位;是否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统筹规划能力、掌控实施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统揽全局的能力,是否带头执行集中制,班子成员是否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班子团结;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实行决策和科学决策,并接受群众监督;是否按时召开生活会,并在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3、勤奋敬业,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勤奋敬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是否存在岗位缺失和占岗不履职;是否专心工纪委监委机关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列入监察室、监察组的工作职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对象是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属于纪委监委监督范围内的组织以及员干部。作,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能否按要求参加集体学习和各种会议,是否优质高效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4、履行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本单位提供保障服务是否到位,职能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能否按照单位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分管工作,能否按时、保质地完成承担的目标考核任务;是否存在“到岗不作为、作为不出力、出力不尽责、尽责无效果”的问题。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风廉政建设、倡廉建设的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廉洁从政;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是否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是否执行干部管理规定,是否履行干部使用程序,是否存在用人上的限制或报复行为。

法律依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实行)》 第四条 省纪委监委机关要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通过多种方式了解被监督对象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问题,应当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第五条明确,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坚持问题导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报告

行政执法监督指的是负有监督职责的机关对行政执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行政法律规范进行监察与督促,并且对违法行为予以纠正的活动。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几篇,一起看一下吧!

篇1

一、高度重视,工作部署到位

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效能,规范执法行为是建设“法治工商”,树立工商执法形象的重要体现。为此,我局组织召开专项工作会,就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一是成立了由担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副担任副组长,各股所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检查小组,做到了主要亲自抓、分管负责抓、职能股所具体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要求各办案单位及执法人员强化“胸中有大局,执法讲”的意识,端正执法动机,增强敏感性,严格按照档案要求逐项对照开展自查,并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二、对照清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

我局以“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式规范、执法方式规范”等为内容,从行政处罚行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措施规范、规范性档案制定规范等方面全面展开逐项进行了自查。一是在规范执法主体资格方面。我局以新申领执法证为契机,重新审查执法人员执法证,严禁未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上岗执法,目前全域性19名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同时,按照年初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行政执法,尤其是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方面的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二是在规范执法程式方面。我局将行政执法程式中的各个环节和执法岗位职权明细化,绘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许可流程图、受理投诉流程图等三个方面的执法权力执行流程图,并在服务大厅上墙公示。为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式及规范,确保各执法机构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在规范执法程式中,着力做到了流程网路化、程式规范化、文书格式化和档案标准化,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办案的质量和履职尽责的效率。三是在规范执法方式方面。我局以规范执法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自由裁量权行为等为重点,积极落实执法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追究制等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做到执法许可权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分工负责,职能股所具体负责,组、监察室负责监管内部执法及执行的督查督办,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查询行政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日常监督评议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实行目标考核。第二在继续抓好行政处罚案件立案登记、执法案件回访、案件核审、案卷评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财物、行政处罚文书等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切实强化执法监督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通过开展自查,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制工商建设”还有一些距,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执法人员基础素质,法律和业务技能学习不够,执法能力较低。二是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程式出错或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现象还存在。为此,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文书使用,加强对法制和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文书管理和规范化使用水平,使执法文书填写更规范、更准确。二是进一步强化在执法程式方面的培训工作,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各阶段程式要求,使程式意识深入人心,程式规定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检查工作,及时查处执法中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不文明、不规范执法行为。总之,我局能够认真履行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了科学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积极为的经济发展服务,为建设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篇2

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对相关地区单位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对管班子和干部年度实绩考核,并根据巡察整改评估情况,评定实绩考核等次。 加强组织,构建体系

按照县 统一安排,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河北省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若干规定》《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邢台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有关规定,在统一执法、统一法律文书、统一票据、罚没款统一进入财政的前提下,结合当前建设领域所担负的主要职能,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自查自纠活动。一方面清理行政许可专案。以审批事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为契机,从具体基础工作开始自下而上,按照日常工作过程的作程式,逐级排查清理,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专案登记造册,明确专案名称,实施依据,收费依据及标准,承办科室等详细内容,并实施公布,做到凡是没有对外公布的行政许可专案必须停止执行;另一方面,清理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凡是实施主体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必须纠正。按照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岗位职责,自上而下进行梳理,并做到部门和上级部门相互结合,相互印证,相互协调;再次是清理行政许可规定。自行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条款、程式、期限和实施主体与《行政许可法》不一致的进行修改和废止,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规定的条件、程式和期限等按法定程式予加以规范。

城镇面貌“三年平”是省、市、县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要载体,作为城镇建设主力军,为更好地巩固自查自纠成果,下一步,要完善执法工作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及文书档案管理,进一步做好行政档案管理工作。三是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执法检查制度,深化完善目标制,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感,不断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三年平”城市建设首期任务的全面胜利。

行政执法机关是经济的组织者和管理者,确保行政执法机关执好法,行好政,关键是要强化监督制约,规范行政执法。近年来,我们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务实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提高了我县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建立一支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行政执法队伍,我们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稽核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的规定,稽核全县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坚决清理没有执法资格的执法队伍,禁止行政执法队伍雇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同时,根据上级要求,我县大部份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执法单位均开通了广东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使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实现网路化管理。近年来,通过网上管理系统,核准新发证632人,换发证380人。目前,全县有31支行政执法队伍,持有执法证人数共1012人,确保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基本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二是建立行政执法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制订了《惠东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资格管理规定》,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的岗前培训和在岗考核、执法资格认证或暂扣三是回归内部监督属性,作为加强财政管理的辅助手段,这种转变不会改变目前的形式大于实质的现状。、取消、注消执法证件等监督管理活动进行了规定。三是举办好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针对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参不齐,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组织举办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市法制局行政执法监督为我县行政执法人员授课,对参加培训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切实提高我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水平。近年来,组织举办了多期惠东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我县共473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学习培训考核,取得一定成效。

二认真执行规范性档案的备案审查制度,保证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是做好各镇 和部门规范性档案草案的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各镇 和部门规范性档案草案进行审查,近年来,共审查20多件部门规范性档案草案,确保各镇 和部门规范性档案合法有效。二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档案有效期制度。目前,我县规范性档案已全面落实有效期制度,一般性的规范性档案有效期为5年,暂行、试行的规范性档案有效期为2年。三是贯彻实施行政机关规范性档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我县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行政机关规范性档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的通知》,对实施规范性档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基本程式、基本方法作出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我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档案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制度按照市 的要求于2012年7月1日前实施,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档案的质量,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制工作为基础,逐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一是根据《惠州市建设行政执法制市工作方案》惠府办〔2010〕48号的要求,积极开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配套制度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了《惠东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惠东县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惠东县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制度》、《惠东县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办法》,《惠东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惠东县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等多项行政执法制度。二是自2010年起,每年11月份起,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县 的统一下,由我局牵头,会同县编办、监察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县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各行政执法单位先开展自查自评阶段工作,根据每年案卷评查范围和标准,对本单位今年1-11月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装订归档、列明目录,进行自查自评,评出得分。12月下旬,我局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选取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按每类随机抽取3份以下的案卷进行评查,形成评查结果,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提出了整改意见。三年来,共抽查170多份行政执法案卷,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案卷和执法行为。三是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我局在县 的下,贯彻落实《惠东县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对重大行政处罚进行检查和监督。自2011年1月1日以来,县 工作部门和各镇 报送县 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共20件,案件主要为环境保护管理、国土资源管理案件。从备案审查情况来看,我县重大行政处罚行为基本能达到合法公正的要求。四是开展惠东县规范行政权力执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2012年,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和县的指示,提请县府办印发了《惠东县规范行政权力执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方案》,选取了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3个单位作为规范行政权力运作工作的试点单位;选取了县经信局、环保局2个单位作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试点单位。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务局3个单位全面梳理了自身的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和办事视窗等载体向公告行政执法职权和依据。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单位的实际,编制了行政执法执行流程图,制定行政执法流程,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行使、透明执行。县经信局、环保局对本单位含有自由裁量权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梳理,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包括行政处罚的裁量标准,适用条件和决定程式,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划分为具体的不同等次,原则上不少于轻、中、重三个等次。经梳理,经信局共8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环保局共48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事项。五是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2012年,提请县府办转发了惠州市2012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工作意见。县 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评议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对本部门2012年度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并向我局报送了《惠州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评分表》,我局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评分表,根据行政执法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符合法定程式、行政执法评价等7大专案进行了评定,评查工作结束后,将考核情况报告县 ,作为各行政执法部门正职考核的一项参考依据,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加快建设法治 。

二一、主要工作情况、存在问题

近几年来,我局不断创新监督机制,探索监督手段,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效促进了我县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但是离县委、县 ,离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力量较为薄弱。以我县为例,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有上千人,县法制局作为县 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内设的行政执法监督股只有2名,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设定有法制股室的不到一半,且法制身兼数职,心有余而力不足。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执法监督工作还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由于惩罚过轻,不能产生震慑作用。三是监督、监督的力度不够。在实践中,监督的积极性不高;舆论监督的性不够;组织的监督乏力且监督渠道有限等。

一是继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实行基本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加大培训力度,促使行政执法人员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和增强法制观念,尤其是要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将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接受监督,加强动态管理,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顶岗执法,杜绝行政执法机关随意授权给不具备执法资格的组织和临时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建立法制机构,与执法机构分立,配置2名以上专职,乡镇 应明确专 法制1-2名。加强对乡镇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法制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的业务经费和必要的物质装置条件,使其能切实履行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考评等职责。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各界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指导其开展监督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

三是推广规范行政权力执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规范行政权力执行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分解落实到每一执法岗位,制定规范的行政执法流程,落实行政处罚裁量规范制度。

四是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制。建立行政执法立案、调查、稽核、决定等行为相对分离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内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使依法履职情况成为考核执法人员的主要内容。完善行政执法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不作为、、、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等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五是强化人大监督力度。首先,要抓好规范性档案的审查工作。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及时组织力量审查 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档案,一旦发现有与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及时向 提出监督意见,以便从源头上堵塞违法行为。其次,要抓好执法检查和个案监督。有、有目的地开展执法检查,确保行政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对在执法检查以及接待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中发现的违法或处置不公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进行个案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错案、执法过错的监督。

六是健全监督机制。首先,充分发挥政协的监督,对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行政机关及其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其次,要加强群众和舆论的监督。群众可以通过 、、申诉、控告、建议等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而舆论监督,尤其是舆论具有极强的监督作用,能及时反映出行政执法中出现的问题,促进行政机关合法行政、公正执法。

某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意见

二、认真开展自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向纵深发展,根据内监督条例巡察工作条例和及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对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三是监督检查队伍薄弱,人员素质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在政策、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干部都有较高要求的工作。近几年,随着公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监督部门承担的财政监督任务十分繁重,目前,县级财政监督部门人员少,难以承担繁重的检查任务。财政监督工作涉及到多专业和多学科,要求财政监督人员不仅懂得财务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具备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目前,由于监督检查岗位人员较少,针对性培训不足,县级财政监督人员知识结构老化,干部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等各项个人素质参不齐,根本难以满足财政监督工作的要求。

一、日常监督主体和对象

二、日常监督内容

(一)组委履行巡察整改情况。是否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的重要抓手,列入重点任务,专题研究部署;主要负责同志是否履行人,层层传导压力;是否组织召开专题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是否深刻,反思、认领是否具体到位;是否把的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推进整改的态度是否坚决、行动是否迅速、重点工作推动是否有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及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是否细化实化整改方案,把整改任务和落实到具体人、具体部门;是否因事制宜,制定具体有效措施,逐项调度推进,确保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注重发现整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是否存在履行“两个”不力、消极对待、敷衍应付、“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做表面文章,甚至弄虚作、报整改账等问题。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是否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标本兼治相结合,针对共性普遍性问题,立足根本和长远,健全完善 规章制度 ,堵塞监管漏洞,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日常监督近年来提出财政大监督概念,从理论层面实现了财政监督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算是为财政的事后监督检查部门的设立正了名。但不可否认的是,因不能解决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整合,不能真正区分三者的执行主体,财政大监督概念的提出对财政监督实际工作的推进效果很小。财政监督的执行主体是财政局,而我们平常所认为的代表了财政监督职能的监督检查部门,其实与财政监督职能并不对应,监督检查部门主体工作仍然只是检查,执行的仅仅是财政监督中的事后监督。大监督概念下的财政监督职能,分散在财政局下的多个部门,预算部门执行了在预算编制环节的监督职能,各业务部门执行了在预算执行环节的监督职能,当然,预算部门和各业务部门是在执行资金分配的同时,执行了相应监督职能,这也导致了财政监督职能无法形成合力。方式方法

(一)跟踪了解。在巡察结束至集中整改结束期间,监察室、组应全面了解掌握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地区单位推进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跟踪了解

1.参加或者列席向组委主要负责人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向组委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组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生活会等有关会议。

2.按照委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督促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在向委报告整改任务推进及完成情况时,一并向纪委监委报告。

3.根据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阅整改方案以及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清单;集中整改结束后,调阅委组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阅其他有关材料。

(二)查找问题。集中整改结束后,监察室、组应综合运用随机或重点抽查、听取汇报、谈话了解、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

或通过受理反映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等,实施监督。根据工作需要,纪委监委可集中组织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三)协调联动。委巡察办应组织各巡察组及时完善、汇总巡察报告、反馈意见、专题报告、问题清单等有关资料,在巡察反馈前3日内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应在委专题会议听取委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后一周内移交;整改情况综合报告及整改台账,应在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后3日内移交。移交资料及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并分送对口监察室、组。经批准后问题线索由联系乡镇街纪委承办的,对口监察室、组负责督办;

指定由其他部门承办的,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办。

各监察室、组应建立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件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巡察反馈3个月内问题线索应全部处置,并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结。巡察反馈第3个月后的两周内,案件监督管理室应会同监察室、组将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委巡察办。

(四)整改评估。建立整改任务完成销号制度,集中整改结束后,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组织,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逐项形成整改办结认定书,并将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抄报纪委监委。长期整改阶段集中整改之后销号一项报送一项。各监察室、组应在巡察反馈3个月后,根据相关地区单位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整改办结认定书,结合日常了解情况,开展对承担整改任务的地区单位组织的整改评估。评估结束后,纪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察整改评估情况汇报,并审议评估意见。评估意见应转送委巡察办并存档备查。

四、日常监督成果运用

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在集中整改期间,对整改迟缓的地区单位可发函督办或者现场督办,可依照委员干部运用“种形态”开展内谈话工作暂行办法,对相关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在长期整改阶段,对需要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善制度规章、建立长效机制、防范监管风险等,可提出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在集中整改结束后,结合整改评估情况,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新官不理旧账”的,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的组织和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关于县级财政监督检查职能转型的思考

(三)日常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对户外广告的监管以专项集中整治为主,以突击性事后查处为特征,日常监管和事前防范不足,对违法行为的预先征兆不能及时察觉,不能形成有效的事先规范,造成登记管理、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三项工作不能统一。同时,从监督管理的职责看,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强化对广告登记事项中的各项内容的日常监管。但在实际作中,由于监督不能形成链条,日常监管不能及时到位,专项整治也往往流于形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根据江苏省市县机构改革的要求,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能划入审计部门,这项职能也是目前县级财政监督检查部门所执行的日常主体工作任务,即我们平常所理解的事后监督。这项改革事关财政监督职能的存续,更关系到目前处于财政监督检查岗位人员的职业命运,因此,关于财政监督今后工作开展的话题讨论,在一个小范围内成了热点。本人正处于财政监督岗位,现从以下几点谈谈看法:

2011年是城镇面貌“三年平”开局之年,建设领域依法行政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良好的行政环境尤为重要。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县 《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坚持把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办事的高度上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优化,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应诉案件,建设行政执法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

一、财政监督与监督检查的区别

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式统一。继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档案管理,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提高整体执法水平。一是立案审批。我们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群众投诉的案件及时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申请表》,报主管审批立案。二是程式履行。我局在进行案件调查或检查是,执法人员必须两人以上,并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在填写《调查笔录》和《现场检查笔录》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三是审查决定。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写出调查终结报告,报局集体讨论,形成合议意见,交有关科室执行。对于符合一般程式案件达不到听证的,我局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之书,告之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符合听证的案件,认真制作听证告之书,交付当事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严格按程式执行。四是送达和执行。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程式,确保文书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送达的法定义务。在处罚执行上,严格执行收缴罚没分离制度,严格票据使用规定以及处罚幅度。五是按照“合法性、公开性、过罚相当、平等对待、教育为主”五项原则,确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和处罚基准,对涉及行政处罚幅度的条款进行了逐一细化。为保证细化的处罚标准得到有效执行,杜绝违规作,以不同形式公开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逐步形成了“集体审理、监督制约、执法回避、公开公示、追究、备案审查、评议考核”制度体系和流程运作、制度控权的工作机制,有效确保了行政处罚案件的公平与公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得到全面规范。

关于财政职能的说法有两种,一种是三大职能,即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另一种是四大职能,在三大职能基础上加上了监督管理职能。实际上,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并非作为一项的职能形式存在,而是隐含在财政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调控经济各项职能中,是这三大职能的一种特征。除事后监督检查,事前与事中财政监督与具体财政行为不可分割,监督本身不具备行为能力。

随着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相关制度的逐步完善和全面规范执行,事后监督的作用弱化明显。近年来,财政监督职能不断得到加强,通过预算编制不断细化、预算执行的更加规范,其监督也不断深入并日益精准,与此同时,作为事后监督的财政检查也就理所当然的会价值降低,这是投入与产出的性价比关系。

只有区分了财政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的不同,才能理解近年来监督检查岗位人员所说的困难,如不重视、队伍不强大、被检查对象配合不积极、检查结果利用不够等。作为事后监督,的重视程序与事前、前中的别是必然的,事前、事中已经能够得到控制,事后监督只能是作为体系完整性的补充,这也就解释了每年都在工作总结中写上几点加强了。至于被检查对象的配合问题,原因主要还是在于监委、巡察力量近年来的大幅度加强,各项检查一轮接一轮地层出不穷,检查内容、检查部门猛增,传统的财政检查反而被冲淡。相对于纪委监委、巡察部门的处理处罚力度,财政监督的处理处罚不过是隔靴挠痒,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财政监督就如配带水枪的警察,对处理处罚对象形成不了足够的威胁,充其量也只是将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监督检查结果的利用是作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参考资料,有效弥补了巡察部门在队伍、时间等方面的不足,间接提高了巡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目前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政监督体系不完善。关于财政管理领域的监管法规从到地方都出台了不少,但由于这些法规绝大多数都是针对监督部门的单一管理条文,各监督部门各自为阵,没有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一些监督部门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出现了“只看病,不抓”、“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只着眼于检查和发现问题,而不是通过多方合力分析问题,进一步完善机制,没有通过检查加强和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制度。致使财政监督对监督的对象、范围、重点、方式以及要达到的目的不明确,导致监督效率不高。

二是县级财政监督主体不,存在重分配、轻监督的问题。从财政大监督角度看,财政资金的分配既是资金分配,同时也是财政监督,即事前、事中监督,颇有些运动员和裁判员不分的意味,同时,这种监督模式虽然可以在资金总额、资金审批程序形成强监督,在项目结果上有一定程度的监督,但在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规范性、效益性上形成了监督空地。目前,层面对加强财政监督工作的认识还不够统一,上对财政监督的重要性意识不强,财政监督工作的地位未能得到相应的确立。财政的职能主要集中在财政收入的组织与分配上,对于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没有得到重视。县级财政监督职能难以得到充分的发挥,其监督的范围大部分也还只集中在财政内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乡镇及其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规范性上。

三、监督检查职能转型的可能

一是回归管理性检查,不再作为执法检查,也不再硬性规定财政监督检查程序,由执法检查转变为调研或工作检查。

二是由事后监督检查向全过程监督转变,从监督检查提升至实质意义上的财政监督,将监督点嵌入到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调控经济等各项财政职能的各个环节,财政监督作为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之外的专有队伍,可以进行实时监督。